黑蓝专栏

评《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

09月 29th, 2009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回想中的博尔赫斯小说




赵松



 



为了回想起这个名字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或许首先需要我尽可能回到当时自己的那种状态,具体地说,也就是需要回想起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那个初冬的下午,还在技术工人学校读书的十七岁的我,在和平路与光明街交叉口那家新华书店里买书的场景。天气并不算很冷,但要是没戴手套就骑自行车的话又足以冻僵你的手,这样进入那幢日式建筑里就会被那种温暖宁静的感觉所触动,而在外面看并没什么特别的三点左右的日光透过大窗户玻璃照到里面的红漆地板上时就显得非常的奢华……在我的记忆里,书店里竟然是没有其它人的,售货员似乎也不超过两位,这让我觉得有些不真实,我确信自己的记忆一定是逐渐删除了一些东西,以便使这个场景显得更为纯粹和神秘。翻开当时的日记,想不到里面记载的竟是那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时间漫长。”对于回忆当时的场景来说,这个多少有些夸张的短句实在是毫无帮助,但我在后面的书单里发现了另外一些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当天我买了哪些书,哈代的《远离尘嚣》、巴金的《雾雨电》,还有一本就是《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上海译文一九八三年六月初版,王央乐译,印数为两万七千册,定价为一元两角。


我能清楚地想起当时面对最后这本奇怪的书时的犹疑:这是一个从来不知道的作家的名字,封面图案看起来非常简单,下面是四个黑色的圆形两两相交构成了一个结构均衡的图形,交叉部分以及中间的空白棱形组成了漂亮的星形花瓣,而在中间空白里还有一个小黑圈,这算是一个小背景了,在它上面,有一个圆圈经过了四个圆的中心点,白色的圆圈,在右下的那个黑圆圈里有个很小的白色圆圈,而在左上的那个黑圆圈里则对应了一个是右下小白圆圈一倍的白圆圈,这样,在左下部分又有一个继续增加了一倍的白圆圈,在右上部分也对应了一个……一共六个白色圆圈,它们一倍一倍地增长,最大的就是那个圆周穿过四个黑圆圈中心的,这肯定是个几何题图案,当时我肯定是觉得它很怪异的,而且我想不明白它跟小说有什么关系。翻过两页深灰色的衬页,就看到了内封,它的右上侧有作者的黑白照片,印刷得不大清楚,使晚年的博尔赫斯看上去有点像我们人类的祖先,或者说像一个性情古怪而又衰老的巫术师,他手里拿着一根手杖(据译者说他一直向往东方和中国,还在唐人街里买过小东西,其中就包括一根手杖),或者是一根布绳(这个猜测就有点无法理解了),面部的皮肉明显有些松弛了,略微侧着头,眼神迷离地注视着镜头。阿根廷,对于一九八八年的我来说,实在是一个过于遥远的国度,靠近了南极,得过足球世界杯冠军,家门口的马尔维纳斯群岛被英国人硬抢了去,潘帕斯草原,它也会产生了不起的小说家么?真正优秀的小说家只能在俄罗斯、法莫道不消魂国、美国和英国才会有吧。那时我翻看了几页里面的文字,给我的印象跟封面上的那些交叉着的黑白圆圈差不多,实在不知道这个老家伙在写些什么、想要写些什么。我买下它,只是因为它看上去确实非常简练干净,而且只要一元两角。那时或许我想过,我可能永远也不会真正去读它一次。


要知道,那时我正沉浸在《雾雨电》带来的伤感里,那些说话傻乎乎的痴男怨女把我这颗心搅得不得安宁。那时我还没有很多书,在那个书架里,很容易就能看到《博尔赫斯小说集》的黄色书脊,中间还有一条短促的蓝色横道。有时候,我会在午夜睡不着的情况下,忽然抽出它来,随便翻开某一个小说,看上两页,然后再回过头去看译者前言,似乎只有如此才不至于陷入那种令人不安的难懂状态。更为清楚的似乎只是他的生平。“博尔赫斯1899年8月24日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其父是位律师,出身于古老的军人家族,爱好文学,写过小说,其母有英国血统。他从小受的家庭教育使他对英美文学产生很大兴趣,喜爱史蒂文生、威尔斯、切斯特顿、爱伦•坡等作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先后在英国剑桥、瑞士日内瓦受教育。战后在欧洲各国游历,并在西班牙住了一个时期。1920年开始写诗,与当时欧洲的先锋派文学发生共鸣,参加了西班牙‘极端主义’派诗人的行列。1921年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在几个公共图书馆里任职,同时从事写作、讲学、编辑期刊等活动。1923年出版第一本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热情》,接着又出版了《面前的月亮》(1925年)和《圣马丁的手册》(1929年)两本诗集。其后主要从事短篇小说创作。1935年出版了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世界性的丑闻》。1941年出版了《交叉小径的花园》,显示了独特的风格,开始引起拉美文学界的重视。1944年这本短篇集与另一本短篇集《手工艺品》合并出版,名为《虚构集》,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后来,他又先后出版了《阿莱夫》(1949年)、《死亡和罗盘》(1951年)、《布罗迪的报告》(1970年)、《沙之书》(1975年),还有散文诗歌合集《造物主》(1960年)、诗集《老虎的黄金》(1972年)、《深沉的玫瑰》(1975年)。此外还有大量的小品文和文学评论文章。目前,他虽然已过八十年龄,而且视力丧失,但仍然在继续从事创作。博尔赫斯终身从事图书馆工作,历任布宜诺斯艾利斯各公共图书馆的职员和馆长,是一位坚决反对独半夜凉初透裁政治的资产阶半夜凉初透级民瑞脑消金兽主主义者。1946年至1955年庇隆执政期间,他因在反对庇隆的宣言上签名,被革去市立图书馆馆长的职务,被迫当了市场家禽检查员。庇隆下台后,他被任命为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同时还兼任过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教授。六十年代,曾到美国的得克萨斯大学、哈佛大学等学校讲学。现在已经退休……”


极端主义,宇宙主义,魔幻现实主义,幻想文学,卡夫卡式的幻想主义……这些名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实在是不知所云,话又说回来,即使是在现在,我也仍旧不大明白这些词对于理解博尔赫斯的小说有什么指导意义。那些年里,我先后几次试图进入它们,博尔赫斯的文字世界,但都失败了,连门都找不到。第一次是《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忒蒂乌斯》,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某些类似于佛教里的梵文咒语,而那种与百科全书相关的写法让我眩晕不已。第二次是《圆形废墟》,我觉得他写的是个精神病患者,这让我有些厌烦。第三次是《<吉诃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罗列那些无用的作品,而梅纳德抄下那么一段塞万提斯的谈及历史的文字根本就是一种没意思的把戏。最后一次是《沙之书》,这篇不长的与《圣经》有关的文字让我非常失望,因为我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他太喜欢臆想些什么了,没有对我产生任何触动,不能让我感动。如果要我概括当时的感觉的话,只有四个字最合适,那就是故弄玄虚。在当时我的阅读经验里,感动是最重要的评判因素。就这样我宁愿沉浸在巴金的爱情小说里,并且对欧?亨利的短篇佩服不已,然后,又没头没脑地泡在了司汤达、巴尔扎克、高尔基、肖洛霍夫的长篇里,直到一九九三年的冬天,我才遇到海明威的书,《太阳照常升起》和上海译文出的那个短篇选集,里面有漂亮的钢笔速写插图。当我与这两本书呆在一起一年多之后,当我从《大双心河》所带来的深层震撼里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九九四年的岁尾了,那个开始弥漫节日气氛的寒冷阴晦的下午,我冒着大雪从新华书店里空手而归,回到我那间狭长的房间里,虽然才四点多,可是因为房间在底楼,光线已是十分暗淡了,我不得不打开台灯,然后把书架里的一些书翻出来,但是它们引不起我的兴趣。很偶然的,在它们的后面,它又浮现了。这一次,是《南方》。


“1871年乘船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这个人是福音会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子,名叫胡安•达尔曼,是科尔多巴街的一家市立图书馆的职员。他已经深刻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阿根廷人了……”我想可能是第一个短句触动了当时的我,一个非常遥远的年代,一个人,乘船,来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比这更孤独的意象么?甚至包括他的名字,似乎也可能是所有外国人名中最孤独的一个吧。而且他还是个牧师。如果不是为传道,或者逃亡,他怎么可能会跑到这么遥远的地方?而提到他的孙子时,已是六十八年后的事了。这样漫长的时间本身,难道不就是种种不可思议的故事得以发生的最好土壤么?毫无疑问的,他的孤独,是对祖父那种孤独的更深一层的延续。如果说他祖父在面对异乡的芸芸众生时传经布道的孤独因为宗教精神而显得有些神秘而庄严的话,那么长年生活在书籍的世界里的他,胡安•达尔曼的孤独则是无边无际的、无所依托的。他之所以会“深刻”地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阿根廷人了,不过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有那么一个说得过去的支撑点而已,以缓解或掩饰曾经有过的那种浓郁的无所归属的感觉。解决孤独的最好办法似乎就是走向具体,而不是沉陷于抽象之中,他祖父选择了越过重洋到遥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布道,而他,则在一种朦胧的浪漫情愫与败血症痛苦的双重促动下选择了外祖父留下的南方荒野里的庄园,诱惑他的,不过是那里芬芳的桉树、玫瑰色的宽敞住宅(它一度是鲜红色的)。事实上,现实中的孤独无论有多深重,也只是与死亡邻近而已,可是过去的孤独,则是与死亡同在的。他用行动,验证了这个道理。那本魏尔版的《一千零一夜》意外地带给他败血症,让他在地狱的边上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而现实中庄园之梦驱使之下的南方之旅,则将他带到了死亡面前。解决孤独的最有效的方式不是别的,只有死亡本身。当然,死亡总是意外的。或许有可能产生奇妙感觉的,只能是通往死亡的过程,可以是公交车,安静得就像院子似的宪有暗香盈袖法广场,那些街角、广告牌子、属于新的一天的黄澄澄的天光、巴西街酒吧里的那只诡异而安静的大猫、空荡荡的列车、原野……它们是朴素的,而对这种朴素的发现,难道不是因为死亡的切近么?在故事终结的时候,你仍旧可以把后面旅行部分看作是败血症患者达尔曼在病痛中臆想的过程,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可能病愈后仍旧会回到图书馆里面对那些没有边际的书籍,不过从本质上说,这个结果跟臆想的结果并没有什么区别,孤独就像那把别人塞给他的匕首,真正被他意识到的时候,总归会带来意外的结局。


在我现在看来,这篇明显带有作者个人生活影子的小说尽管可称优秀,但并不在博尔赫斯最好的作品行列里,它生发于博尔赫斯日常生活的某个瞬间印象,是对某种远离尘嚣的浪漫庄园情结的一次简洁的消解。而之前每每与人提及博尔赫斯的时候,我之所以总是忍不住提到这个小说,其实只是因为它是使我得以进入博尔赫斯的文字世界的一道恰如其分的门,它就像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的那个里瓦达维亚一样,可以开启一个古老而实在的世界。对于眼下这个真正的书籍被广泛而持续地淹没的年代里,忘却已成为普遍的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博尔赫斯更像一个古典的作家,一个精通巫术的老人,他随手捏出点典故传闻,就可以炼制出神妙的致幻剂,剂量总不很大,但已足够让有耐心深入其中的人忘乎所以、如入迷宫之中。“世界是一团混乱,时间是循环交叉的,空间是同时并存的,充满着无穷无尽的偶然性和可能性。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像走进了迷宫,既丧失了目的,也找不到出路。”王央乐在译者前言里这样概括了博尔赫斯小说的中心思想,这似乎也是西方评论界的某种通常的定论。实际上,迷宫的意义也就是对所谓的“目的”与“出路”的消解。充满偶然性的过程与意想不到的结果,使叙事的趣味与变化获得了意想不到的自由与近乎无限丰富的可能。“博尔赫斯爱读柏克莱、休谟、叔本华,他的这种思想可能就是不可知论、宿命论和唯我主义的混合物。所以他对梦和现实,对生和死亡,往往没有明确的界限和区别。”这样的说法似乎很确定地为我们还原了博尔赫斯思想的营养来源,但这种看上去确定无疑的说法也轻易就停在了普通知识的层面上,因为我猜想博尔赫斯他从没想过要成为一个思想家,他更愿意成为一个手工艺人,喜欢制作那些形象简练而又神秘小巧的东西,他关注并迷恋的是偶然性、或然性,他从前人结束工作的地方发现新的线头以及诸多不确定的神秘因素,然后以自己的方式重新编织起新的物件。在《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忒蒂乌斯》里,“我靠着一面镜子和一部百科全书两者加在一起,发现了乌克巴尔。”他似乎想要通过这个小说来折射自己的魔法的秘密。“这部小说……其叙述者要省略或者歪曲许多事件,引起各种各样的矛盾,使少数的几个读者――极少数的读者――能够从中预见到一个残酷而平庸的现实。”在那个特隆星球的国家里,“都是――天生都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并不认为空间持续地存在于时间之中。地平线上一团烟雾的观念,原野着火的观念,一支没有熄灭因而引起火灾的雪茄的观念,被认为是思想互相联系的一个例子……特隆的形而上学家,不探求真理,也不探求近似的真理,他们只探求大吃一惊。他们认为形而上学是幻想文学的一个分支……他们的理论是:现在是不确定的,将来并不现实,不过是现在的希望,过去也并不现实,不过是现在的记忆。另一个学派声称:全部的时间已经过去,我们的生命仅仅是一个无可挽回的过程的模糊记忆或者反映,所以无疑是虚假的,而且是残缺的。”


午夜里的桌面上一小簇平淡灯光以及周围的暗影对于阅读博尔赫斯小说是适宜的,这个微不足道的光斑既是宁静的点同时也是在漂浮不定中移动的点,这种缓慢的移动过程足以消解历史、现实、幻想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殊离感,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种不确定方向的随时生发的纵深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角与中国东北这个工业城市里的某个角落并无本质的区别。“人的移动,改变了他周围事物的形状。”角度的变化,直接影响人对事物的看法的形成。博尔赫斯的这本小说集让我对房间里的其它书籍的存在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兴趣。当你把这本小说集与海明威的小说集放在一起,甚至与《易经》《左传》这样的书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重要的不是它与它们的差异,而是它的存在使得其它书籍之间的差异显得不那么界限分明,通过它这面奇妙的镜子的折射,它们焕发出另外的活力,同时也是模糊的活力,使你意识到这些貌似稳定的叙事模式中至关重要的恰恰是那些不稳定的微妙因素,而捕捉到它们则需要高超的魔法般的技艺。那天晚上,我的朋友G在离开之前有些抑郁地告诉我,这个阿根廷老头子,他的文字,能让某些人暴露出自己疯狂的本质。两个多小时之前,他在窗外跟我打招呼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楼上的灯光投射到他后面的仓房屋顶上,而他的眼镜金属框上也被一缕金黄的光线映亮,我到窗前回应他的招呼的时候,发现他的额头上有很多汗,这似乎不大像冬天里的事,后来想想也正常,他是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来到这里的。他只读过《南方》,并且从此再不想看博尔赫斯其它的作品了,他甚至不想为此找到合适的理由,不想与我发生任何辩论,在我有意提及的时候,他也近乎高傲地保持沉默。后来他告诉我,其实他认为博尔赫斯的诗更接近于完美,但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无法忍受那些诗里的欧洲学者式的做作。为此他甚至与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的争吵。为了辩论的有效,我把战火引到了《战争与和平》甚至还有《红楼梦》那里,用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式证明它们各自的伟大与平庸之处,从而来反证他对博尔赫斯作品的偏执爱好和某种无知。这种诡辩式的争论使我获得了胜利,也伤了他的心。我们在很长时间里不再说什么了,他只是坐着,近乎寂静地坐着,抽着烟,喝着那只玻璃晾水杯里的白开水。午夜零时过后,他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而我则拿起那本小说集,翻到《交叉小径的花园》,慢慢地读下去。这时候,中断了半天之久的暖气恢复供应了,细小的水流声从银白的铁管子里清晰地传出,那种老式的暖汽片里的水正在慢慢蓄满。


在欧洲战史里的某个被忽略了的空白点上切入,博尔赫斯让一个名为俞琛的中国博士成为德国的间谍,为了在最后的时间里把有可能决定一场战役胜负的地名传达给上级,他在被马登上尉追捕的过程中来到了英国的阿希格罗夫郊外的一个古怪的庄园里,找到了那个名字与他试图传达出去的地名相同的人——史蒂芬•阿尔贝,结果却发现此人正是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他所研究的那个名叫崔朋的人竟然是俞琛的祖辈,他的研究是相当深入的,几乎揭开了崔朋的写作与哲学的根本秘密,然而这个意外的发现,并不能改变俞琛作为一个间谍来此地的初衷,他不得不赶在马登上尉出现之前开枪结束了这个令他茅塞顿开的学者史蒂芬•阿尔贝的生命。在这个故事里偶然性的功能获得了极大的释放,一个为德国服务的中国间谍在不得已的选择中竟然发现了关于自己祖先的秘密,而对于寂寞中长久地研究崔朋的文学与哲学的阿尔贝来说,崔朋后人的意外出现,竟然是与死亡同在的。“察见渊鱼者不祥”,知道秘密的人似乎注定是不走运的,阿尔贝也好,俞琛博士也好,都是如此,他们一静一动,在某个交叉点突然相遇,然后又以更为意想不到的方式结束了这个短促而奇妙的过程。有意思的是,这样的一个结局竟没有任何血腥的刺杀与死亡的气息,相反却隐含着一缕温馨而宁静的味道。阿尔贝把自己苦心研究的崔朋的秘密告诉了崔朋的后人,以及俞琛博士枪杀阿尔贝,在最后时刻把一个至关重要的地名传达给上级,随后自己也面对绞刑的结局,二者共同之处在于都在临终前实现了自己的意愿,然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其实不管放在整个历史中还是置于历史之外,都是微不足道的,秘密最终只属于他们自己,而不是别人。小说里对时间的谈论是令人难忘的:“他不相信时间的一致,时间的绝对。他相信时间的无限连续,相信正在扩展着、正在变化着的分散、集中、平行的时间的网。这张时间的风,它的网线互相接近、交叉、隔断,或者几个世纪各不相干,包含了一切的可能性。我们并不存在于这种时间的大多数里,在某一些里,您存在,而我不存在,在另一些里,我存在,而您不存在,在另外一些里,您我都存在。在这个时间里,我得到了一个好机缘,所以您来到了我的这所房子,在另一个时间里,您走过花园,会发现我死了。在另一个时间里,我说了同样的这些话,然而我却是个错误,是个幽魂。……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计数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


与《交叉小径的花园》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另外一个小说杰作,我认为是这个集子里很少为人提及的《瓜亚基尔》,它写于前者二十四年后。在这个小说里,为了获得“秘鲁的保护者”圣马丁将军的珍贵信件的研究权,“我”不得不与可能来自布拉格的齐茂曼教授会面,而在齐茂曼教授奇怪的论调加虚伪的吹捧之下,“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在齐茂曼事先备好的放弃研究圣马丁将军信件权利的声明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长久地陷入莫名沮丧的状态里。而真正有意思的是在这个会面的过程中,他们谈论的是解放者玻利瓦尔将军与圣马丁将军的那次迷一般的会面,也正是那次会晤之后,圣马丁将军突然辞职隐退了。这里面的影射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小说里博尔赫斯显然无意去揭开那个特定历史事件的谜底,因为他很清楚,除了当事人以外,没有人知道真正的谜底是什么。历史是充满偶然的,“神秘是在于我们本身”,齐茂曼博士说得虽然有些夸张,但不失为有道理,“而并不在于语言。”既然被视为学术权威的“我”可以莫名其妙地被心机极深的齐茂曼博士轻易说服并放弃研究圣马丁将军信件的权利,那圣马丁将军在那次秘密会晤中被玻利瓦尔说服并辞职隐退就没什么可惊讶的了。人的神秘个性使得政治的角斗显得复杂难料,胜利者描述的总归是历史的必然性,而真正的埋藏在历史事件深处的偶然性却被人们忽略了。在偶然的交叉重叠的过程中,博尔赫斯就像一个中国古典园林设计师那样在曲折叙述中巧妙而隐秘地使用着对称的技巧。写到这里,我立即就重新想到这本小说集的封面几何图案,那些黑与白对称并且交织在一起的大小不一的圆圈,这个当初令我迷惑不解的几何图案既简洁又复杂地呈现在那里,难道不就是对博尔赫斯叙事艺术的最佳图解么?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由海南新闻出版中心出版的那套三卷本《博尔赫斯文集》的封面,是三幅博尔赫斯的颇为绅士的正装照片:一个正面,一个侧面,一个是端着咖啡杯的悠然自得的半身坐姿。考究的西装、白衬衫跟领带衬托下的,是另外一个博尔赫斯,一个贵族气息颇重的文学大师,他背后应该是众多的崇拜者与文学界知名人士,在美国的大学里,或者在欧洲,讲学的间隙,或者刚刚领取了“国际出版奖”(与贝克特分享)。而与之相对的,那个年迈巫师般的黑白对比极强的神秘气息十足的形象,则显得无比遥远。这恰好可以说明确实存在着两个博尔赫斯,一个生活在现代,享受着文学大师的荣誉与广泛的赞赏,另一个生活在古代,沉浸在时间交叉空间重叠的绵延无际的孤独之中。博尔赫斯是个清楚地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的作家,在他那里,叙事的趣味取代了其它野心,我想他从不会去奢求自己能像他所崇敬的那些大师们一样不朽。对于自己的位置,他就像对待缓慢到来的失明一样坦然。他应该很清楚自己的局限。而且,正像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跟海明威不同,博尔赫斯从不试图突破自己的局限。也正因如此,当纳博科夫这样的重量级同行有些不屑地称他为小品文作者的时候,对于他的成就是丝毫无损的,相反,只能有利于化解外界庸众的盲目解读与模仿所造成的毒害。称博尔赫斯为“作家的作家”是有道理的,他的叙事艺术的奇妙并不适宜于普通读者轻松享用,他们是会感到失望和沮丧的,因为他们会觉得这个人“把人的生活写得毫无价值”,而他的那些貌似哲理的东西看起来又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对于自己为什么写作,他是早已想得很清楚了,同时也足以启发其它的写作者以此自勉:“我并非是为了少数精选的读者而写作的,这种人对我毫无意义。我也并非是为了那个谄媚的柏拉图式的整体,它被称为群众。我并不相信这两种抽象的东西,它们只被 ** 家们所喜欢。我写作,是为了我自己和我的朋友们,我写作,是为了让光阴的流逝使我安心。”最后,我很想用博尔赫斯在《无可奈何的奇迹》里对那些神奇的蓝色石片的描述来形容他的文字,我觉得这再恰当不过了:“小石片就像轮盘赌的秘密图形一样,没法找到它的数序。它的总数最多时,达到四一九,最少时,是三。有一个时候,我期待着,或者说我害怕小石片会消失。稍稍经过试验,我证实,一片石片如果与其他石片隔离,就不可能增殖或者消失。当然,加减乘除这四种计算方法都没法用得上。小石片蔑视数学和概率性的计算。四十片小石片可能被除,得商数九;九又被除,却可能得三百。我不知道小石片有多重。我没有天平,但是我可以确定,它的份量始终如一,而且很轻;它的颜色也始终是那种蓝色。”


  
                              2007年7月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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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20th,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鲁迅如何叙述自己


关于鲁迅的《鲁迅自传》



赵松


 


用一千多字写传记,要写得好,是件颇为困难的事。似乎古人于此道要更为擅长,从太史公的列传,到张岱写的短小人物传记,千百年下来,有了这样的传统。到了民初鲁迅那代人,虽然思想文章上都求变唯新,但根子上与传统还是连得很深的。语言与思想在向新局面前进,但文章的结构方式,受益于传统之处还是很明显的。

写千余字的自传,尤其不容易。鲁迅之前虽也有些回忆性散文,但这样正式的谈及自己的人生,可以说绝无仅有。可以想见,如不是因俄译本的《阿Q正传》的需要,估计鲁迅未必会写这样的文字。也正是因为这样的需要,这个自传注定不能写得长,但又不能因为短而流于简略。这就需要文字在克制中有足够的密度。谈自己,鲁迅向来克制有加。然而讲述自己的事,毕竟体现的是作者对自己的认识,要做到真实朴素,才能有深长的意味。


“我于一八八一年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城里的一家姓周的家里。父亲是读书的;母亲姓鲁,乡下人,她以自修得到能够看书的学力。听人说,在我幼小时候,家里还有四五十亩水田,并不很愁生计。但到我十三岁时,我家忽而遭了一场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我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有时还被称为乞食者。我于是决心回家,而我底父亲又生了重病,约有三年多,死去了。我渐至于连极少的学费也无法可想;我底母亲便给我筹办了一点旅费,教我去寻无需学费的学校去,因为我总不肯学做幕友或商人,――这是我乡衰落了的读书人家子弟所常走的两条路。”


很奇怪的是,这两百四十几个字,看起来,反而要比之前的回忆文章来得沉重许多。把他人生的前十八年,就这样简练而又不动声色地写了下来。唯其简练,不动声色,才更沉重。似乎每一句话,每个字,都是仔细反复掂量过,才落在笔下的。有些冷清,凝重,但其实是内含着心血温度的,每个字,每个标点,都经得住最深沉的触摸、琢磨。平常的人家,平常的父母,大变故中的家道衰落,死亡的阴影,人情的冷酷,困境中的求生存……几乎所有的事情细节都被省略了,但它们还在那里,在文字的后面,不远处。这些文字,密度之大,足以产生不寻常的质感。从矿石中熔炼出金属,也不过如此吧。写出这样的文字,没有内心的大沉静,是做不到的。述其实,而不伤于情,不平常的记忆,要平常道来,不事张扬,点到即止,已不是文章境界的问题了。反复读过它们,可以说每个字都有苦味在里面含着,但也只是轻微地含着,并不曾有所吐露,而鲁迅的人生道路,也正是在这样的基调上,通过“不肯学做”四个字,慢慢向别处生发出来。


你看,也就是这样的。仿佛能在文字的停顿中,听到作者如是坦率自然地说道。这十八年的人生,即便是能被熔炼浓缩成金属的质地,作者也并不曾想要再去扣响它,而只是在沉静中轻轻地抚摸它而已,那是无声无息的过程,却能令读者不知不觉的屏住了呼吸,反复感受着它的沉重,以及这沉重在作者心里的融解于无形。也正是在这样的文字里,才更能清晰地感知鲁迅的隐忍谨慎性格的背景和源头,才更能知道他的批判精神在很多时候都不是源于情绪的激动,而是源于深沉而清晰的对复杂现实的清醒认知与承载。这样的自述,也就是个人历史的书写,这里面所有的清楚的历史态度却并非只是个人的,他用的是史笔,尽可能的将个人的情怀剥离开了,让这感情藏在更深远的地方,不影响客观事实的呈现。透过这段叙述,还可以隐约感觉得到,他确实是把自己当作平常人来写的。至于这样一个“平常人”的生活如此呈现出来,究竟该如何看待,对于四十九岁的鲁迅来说,是不会有什么隐藏的期待的。


“其时我是十八岁,便旅行到南京,考入水师学堂了,分在机关科。大约过了半年,我又走出,改进矿路学堂去学开矿,毕业之后,即被派往日本去留学。但待到在东京的预备学校毕业,我已经决意要学医了。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确知道了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的助力。我于是进入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学了两年。这时正值俄日战争,我偶然在电影上看见一个中国人因做侦探而将被斩,因此又觉得在中国医好几个人也无用,还应该有较为广大的运动……先提倡新文艺。我便弃了学籍,再到东京,和几个朋友立了些小计划,但都陆续失败了。我又想往德国去,也失败了。终于,因为我底母亲和几个别的人很希望我有经济上的帮助,我便回中国来;这时我是二十九岁。”


在这段对于鲁迅来说至关重要的留学经历的叙述里,几乎看不到什么留洋者的革莫道不消魂命气息。从学医的想法到提倡文艺的念头,虽说也看得出是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但多的也还是茫然的意味。所以后面的“陆续失败”也是必然的结果。而归国的原因,也并非出于什么远大目标的实践,也只是家庭原因为主导的结果。这里面透露给读者的,仍旧是灰色调的生活,几乎感觉不到觉新求变的明朗与激动。这对于当时已是中国文坛领袖级人物的鲁迅来说,是别有意味的一种面对自我的态度。已界而立之年的他,在经历了那么多年的留学生活之后,仍旧充满了彷徨。他似乎想要暗示的是,自己那时也并不是什么很快就有大觉悟的人,眼界的开阔,阅历的丰富,也并没有立即就在其心里生发出革莫道不消魂命般的成效。他跟平常人一样,也会出于人之常情,为了家庭生计的考虑,结束留学,回到国内。而这个过程中的思想与心境的多有变革,都被他近乎刻意地忽略不计了。在叙述自己人生这重要的第二阶段的过程中,他仍旧没有谈及思想,仍旧吝啬地只述其实,读者看到的,仍旧只是经历。如果一定要细细加以揣摩,那么能感觉到的,似乎是在他看来,自己的思想尽管早已萌发,其实是晚熟的。与其性格为人上的早熟,并不相同步。还有一个信息值得注意,就是他曾想去德国。这说明他当时对日本的环境并不满意,维新后的日本,在当时的世界视野里,对于他来说,或许也还是有些陈旧的。似乎从这个细节分析,也可以看得出为什么日本文化对于他的影响并不大,到后来,倒是来自他所没去成的德国的思想,诸如尼采、马克思的,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另外,对于这次的归来,他心里也是不能满意的,在他看来,就像他在小说里所形容的那样,实在有点像不得已地画了一个圈,多少有些可笑。所以在这段文字里,我们所感觉到的,是某种更为压抑的调子。


在后面回国后的段落里,有一个词很值得注意:走出。“我一回国,就在浙江杭州的两级师范学堂做化学和生理学教员,第二年就走出,到绍兴中学堂去做教务长……”这个词在上一段里就出现过,在接下来的句子里也还会出现,只是前面多了个字,又。鲁迅从离乡求学,到留学日本,其实始终都在反复经历着“走出”状态。“第三年又走出,没有地方可去,想在一个书店去做编译员,到底被拒绝了。”这时的鲁迅,或者说周树人吧,应该是相当的困顿的,国内环境的局限使得他非但没有因为带着留学光圈而一路顺风,反而令他连面对归国目的――帮助解决家庭生计问题都似乎有些吃力了。“没有地方可去”和“到底被拒绝了”,说起来简单,可是其中显然是包含了很多无奈与烦恼的。他几乎不可能不时不时的处在压抑的状态里。生活的转机得益于革莫道不消魂命的发生。“但革莫道不消魂命也就发生,绍兴光复后,我做了师范学校的校长。革莫道不消魂命政府在南京成立,教育部长招我去做部员,移入北京;后来又兼做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的国文系讲师。到一九二六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我便因了朋友林语堂的帮助逃到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去做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大学教授,十二月走出,到广东做了中山大学教授,四月辞职,九月出广东,一直住在上海。”仍旧是在陈述自己的不断地走出的经历。要知道这期间他已经是闻名全国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了,但他在这里丝毫没有提及文学上的事。这里面固然有结构上的安排,要放到最后才说一下,但主要原因,我觉得还是他不想强调自己是什么文学家。非但不想强调,甚至是刻意淡化以至于虚掉这样的感觉。因为说到底,是不是文学家,还是要靠作品说话的,而不是靠名头。这段文字里,有两个细节的特意提及颇耐人寻味,一是几个学者的告密,二是朋友林语堂的帮助。“告密”这个词其实是很重的,其中有被人出卖的意思,所以令他心冷齿寒,难以忘怀,即使在这样沉静简练的自传里,也要提到一笔;同样,“帮助”一词也是着意要写到的,鲁迅的刀笔无论多么的锋利无情,也并不能替代他对友情的看重,对于帮助他的朋友,他是感激铭记的。当时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原故,他已与老友林语堂疏远到差不多各走其路了。


最后一段是鲁迅对自己写作生涯的简述,所采取的态度,也仍旧是淡化。甚至以“我在留学时候,只在杂志上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这样的方式来开始。“初做小说是一九一八年,因为一个朋友钱玄同的劝告,做来登在《新青年》上的。这时才用‘鲁迅’的笔名;也常用别的名字做一点短论。现在汇印成书的有两本短篇小说集:《呐喊》,《彷徨》。一本论文,一本回忆记,一本散文诗,四本短评。别的,除翻译不计外,印成的又有一本《中国小说史略》,和一本编定的《唐宋传奇集》。”把自己多年来的创作,就这样简略几笔带过,恐怕也只有他才能这样做。当然从这样的简略带过的文字里,也还是能窥见他的心态和意图,首先,他知道这篇自传文字是写给俄文版《阿Q正传》用的,单纯地罗列自己的所有作品,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对于他向来重视甚至景仰的俄半夜凉初透国文学界,这样的罗列没什么意思。其次,在他心里,真正重要的作品,也就是那几部在这里提到名字的,其它的,都可以忽略不计了。据研究者提供的简要信息,可以知道,这篇文字原来,也就是成文的五年前,叫作《自叙传略》,底稿是柔石抄录的。成稿的过程中,“鲁迅对诸如在日本留学期间弃医从文的原因等处作了改动。”所谓改动之处,其实就是两个部分,一是在弃医从文那一段里加了句“因此又觉得在中国医好几个人也无用,还应该有较为广大的运动……”;另一是在到北京后加入了到因告密逃到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然后再转到广东的过程。


实际上,在此文之前,鲁迅还写过一篇更短些的《自传》。对照着两个风格迥异的自传,是件很有意思的事。“鲁迅,以一八八一年生于浙江之绍兴城内姓周的一个大家族里。父亲是秀才;母亲姓鲁,乡下人,她以自修到能看文学作品的程度。家里原有祖遗的四五十亩田,但在父亲死掉之前,已经卖完了。这时我大约十三四岁,但还勉强读了三四年多的中国书。因为没有钱,就得寻不用学费的学校,于是去到南京,住了大半年,考进了水师学堂。不久,分在管轮班,我想,那就上不了舱面了,便走出,另考进了矿路学堂,在那里毕业,被送往日本留学。但我又变计,改而学医,学了两年,又变计,要弄文学了。于是看些文学书,一面翻译,也作些论文,设法在刊物上发表。直到一九一零年,我的母亲无法生活,这才回国,在杭州师范作助教,次年在绍兴中学作监学。一九一二年革莫道不消魂命后,被任为绍兴师范学校校长。但绍兴革莫道不消魂命军的首领是强盗出身,我不满意他的行为,他说要杀死我了,我就到南京,在教育部办事,由此进北京,做到教育司的第二科科长。一九一八年“文学革莫道不消魂命”运动起,我始用“鲁迅”的笔名作小说,登在《新青年》上,以后就时时作些短篇小说和短评;一面也做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的讲师。因为做评论,敌人就多起来,北京大学教授陈源开始发表这“鲁迅”就是我,由此弄到段祺瑞将我撤职,并且还要 ** 我。我只好离开北京,到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大学做教授;约有半年,和校长以及别的几个教授冲突了,便到广州,在中山大学做了教务长兼文科教授。又约半年,国民党北伐分明很顺利,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的有些教授就也到广州来了,不久就清党,我一生从未见过这么杀人的,我就辞了职,回到上海,想以译作谋生。但因为加入自由大同盟,听说国民党在通缉我了,我便躲起来。此后又加入了左翼作家联盟,民权同盟。到今年,我的一九二六年以后出版的译作,几乎全被国民党所禁止。我的工作,除翻译及编辑的不算外,创作的有短篇小说集二本,散文诗一本,回忆记一本,论文集一本,短评八本,中国小说史略一本。”


通过对照两篇自传文字,可以发现,五年时间里鲁迅的文风以及叙述方式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先看看哪些东西消失了。“大家族”不见了,父亲从“秀才”变成了“读书人”,母亲的自修得到的也不是“能看文学作品”,而只是“能够看书”,家里有四五十亩田是听来的信息,而后来的卖掉也转换为变故后的“几乎什么都没有了”。从这些变化,可以看出,鲁迅对自己的家境变化,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他已将过去那种大家族没落的感觉转换为平常人家的困境了,那种家族变故的悲剧情绪从字面上消失了,隐到了文字背后,而且很淡远。水师学堂部分的“管轮班”变成了“机关科”,相关的念头也删去了。显然是嫌其太过琐碎毫无意味。随后,到日本之后的变化被重新叙述了,之前强调的那种“变计”的主动性,在此已变得模糊起来,但对变化的过程,明显叙述得更为充分了。特别是“弄文学”的字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提倡新文艺”,不用说,他敏感地意识到“弄文学”是一种不好的腔调;回国后的经历,也是被重新叙述的,着重点,在于生活的困顿与艰难;关于绍兴革莫道不消魂命军首领的事被删去了;在北京教育司的职位被略去;之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文学革莫道不消魂命运动”的被删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写评论而有了敌人,“陈源教授开始发表‘鲁迅’就是我”,这些文字在最终的定稿里变成了“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一路对照下来,不难发现那个《自传》还只能算是个草草写就的东西,写得有些随意,带有不少个人情绪在里面。在这最终定稿里呈现出来的,恰恰没有了这些情绪化的东西,一方面多少有些浮躁的“我”的声音基本上消失了,取代它的是沉静的“我”的陈述状态。后面被删除的还有“北伐”、“清党”、“自由大同盟”、“左翼作家联盟”和“民权同盟”等字眼,以及作品的被国民党禁止出版。也就是说,在这里他把所有与政治或组织相关的东西都清除了。这说明在一九三零年,鲁迅在国内文坛已处在相对孤立的状态,而且他对于自己曾经参与过的这些带有泛政治色彩的组织已不抱什么期望,换句话说,这些事情与作为文学家同时对“文学家”也已看淡了的他,其实是没有什么直接干系的,他已从中跳了出来,所以能看得更为冷静清楚了。当然,他也根本就不想拿这些露脸的事往脸上“贴金”。也只有这样两相对照的看下来,才能更为清楚地感觉到这最后一稿自传作为文章的好处,在这里,鲁迅从容稳重地完成了自己的春秋笔法式的小传,把所有的意味,都留在了文字的深处和远处。



200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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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11:

11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朴素的非攻

关于鲁迅小说《非攻》



赵松



  在鲁迅的那本风格特异的《故事新编》里,写得最为朴素、生动而又有人情味的,就是那个《非攻》。在这个小说里,他几乎很少调侃戏弄什么,更没有什么写得过火时的那种“油滑”气。看得出,他喜欢墨子这个人物。甚至可以说他是在拿这个人物自勉,一边写着,一边用温和的眼光看着墨子,营造出一股很宽容温暖的气息,贯穿了整个故事。即使在写到那些比较幼稚可笑的人物时,也仍旧在这样的气息里。

  小说里的墨子、公输般跟楚王,都可以称得上是非常有意思的人。他们也是还可以跟墨子进行基本层面上的对话的人。其他的人,跟墨子多数都是搭不上调的。比如那个子夏的徒弟公孙高,墨子就觉得这人根本听不懂话。墨子跟公孙高的对话,是有点耐人寻味。公孙高是一副急于辩论的咄咄逼人的态势,为了说而说,为了让人知道他的说而说个不停。之前其实他已来找过墨子好几回了。这说明他很急于通过与墨子的辩论,获得想要的东西。可以想像,墨子根本就不想见到他,更不会有兴趣跟他辩论什么。因为墨子早就看透了这个人,概括此人只需要两个字,不通。


  但越是不通的人,往往就越是好斗。比如针对墨子“非战”的主张,公孙高认为:“猪狗尚且要斗,何况人……”他想说,这是一切动物的本性。在这个动物世界里,不斗,就要完蛋。所以在公孙高看来,墨子主张的非战思想,就是不合时宜的幻想。这里面公孙高忽略的,是道义问题。因为通常人们总是从最基本的道义层面上来拿动物做底限标尺的,比如虎毒尚且不食其子,如果突破了这个底限,那就是禽兽不如了。而公孙高恰恰是离开了道义层面,转而从兽性功利层面来看问题了,猪狗都要斗,变成了基本底限,如果人不斗,那么人就连猪狗都不如了。但他忘了,也正是这样的逻辑,可以轻易将懂得“斗”的人归入猪狗的行列。墨子的反击是一击中的的。因为他实在懒得跟公孙高这样的人纠缠。他指出了那时儒者思想上自相矛盾的虚伪性。“唉唉,你们儒者,说话称着尧舜,做事却要学猪狗,可怜,可怜!”实际上,鲁迅在这里借墨子的口,道出了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的虚伪性,不涉及自身利益时,可以高蹈真理,涉及自己利益时,则面如猪狗,因为贪婪而绝不会后退半步。问题的关键是,像公孙高这样的人,是不大可能懂得自己的问题在哪里的。他们既可以拿尧舜之道的大帽子压死人,也能拿尖利的猪齿狗牙咬死人,而且不会觉得这里面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甚至以此为荣,洋洋得意。这种人,是自负而又偏执,在鲁迅的时代,在所谓的知识分子圈子里,应是较常见的。


  鲁迅笔下的墨子,是个做实事的人,不喜欢空谈。在写这个人物的时候,他着重描述的是墨子的简朴率意的生活状态。比如写墨子对公孙高的不屑,写他转身就穿过厨房去井边汲水喝,然后让耕柱子给他和玉米粉蒸窝窝……简单的几笔,就勾勒出一个平易亲切的墨子来。即使是面对日常的事情,墨子也很注意把握问题的关键,力戒虚伪的说法。比如他对于弟莫道不消魂子阿廉因为人家少给了五百盆米就跑回来这件事,就提醒阿廉不要把它上升到“言行不一”的地步,因为那样就会是个品格问题,而不是多给少给的具体问题了。事实上人们通常习惯于把涉及个人得失的问题上升到一个品格层面的问题,以掩饰自己的那种看得挺重的得失心理。面对这样的问题,墨子显然是在意的,而且是绝不会客气的。


  “只是走。”这是第一章里的最后三个字。墨子做事的不拖泥带水,坚定执著,似乎都可以通过这三个字透露出来。宋国的局面,其实很像是当时中国情形的缩影。“沿路看看情形,人口倒很不少,然而历来的水灾和兵灾的痕迹,却到处存留,没有人民变换得飞快。”概括起来,也就是麻木与萧条。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话:“楚国要来进攻的消息,是也许已经听到了的,然而大家被攻得习惯了,自认是活该受攻的了,竟并不觉得特别,况且谁都只剩了一条性命,无衣无食,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想搬家。”这样的状况与人民的心态,很像鲁迅那时代的华北地区的情况。但这样的状况并不影响墨子的心态,他全力以赴阻止这场战争的念头丝毫没有动摇。我觉得这才是鲁迅所要强调的东西。或者说,鲁迅在通过墨子的这种务实的作风来自我暗示一下吧,因为面对的局面是差不多的,甚至与墨子的局面相比,他自己所要面临的局面也还没那么严峻急迫。墨子对曹公子喊口号式演讲的批评,与他在临离开宋国前嘱咐弟莫道不消魂子们要做好准备,“不要只望口舌的成功”,是相对应的。也是在证明墨子的务实精神,以及不抱幻想。


  公输般,与其说是个名匠,倒不如说是个虚荣心很强的不懂政治的文人或者说艺术家。这种人,对于鲁迅来说,恐怕一直是很头疼的一类人。这种人很聪明,有一技之长,喜欢出风头,喜欢成为名人,甚至会热衷于政治。富裕的楚国攻打贫穷之极的宋国,纯粹是一种好战而且好显摆的表现,而这种思维跟公输般的好出风头的思维恰好合拍。但公输般这种人,恰恰是因为不懂政治而不顾后果的,只想满足自己出名的虚荣心。在与老乡墨子对话的过程中,他始终都是在意自己的姿态和面子的,也是做不到坦然的。在这一段会面的最后,谈及着装问题的时候,墨子的话看似简单,其实恰恰是有深意的,“我其实也并非爱穿破衣服的……只因为实在没有工夫换……”鲁迅在这里是要给墨子正名的,指出他穿破衣服并非是有意为之,做个姿态,而是没工夫考虑这问题。这样的墨子,才更真实。墨子的智慧,在与公输般的对话中已有展露,但真正充分展示出来,还是在面对楚王,与公输般进行那场沙盘上的战争的时候。


  “爱好新奇”的楚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很难说像个政治家。他的战争决策,是随意的。这样的不懂政治的人主导一个国家,是件挺可怕的事。可怕之处也正是他的那种异想天开的那种随意性。他可以因为公输般的先进技术而决定攻打宋国。也可以因为墨子的演习过程而放弃战争的决定。或许这也是他还有点可爱的一面。也就是说,他还不是恶毒的不可理喻的君主。甚至看他的表现,会觉得他也很有些文人甚至艺术家的气息。比楚王更可爱些的,当然就是公输般了。他输了,但没有生发出报复心理。尽管道不同,尽管心里还不能完全认输,但对墨子,还是恳切和善意的。他甚至还会像个孩子似的拿自己发明的小玩艺给墨子看,在被墨子泼完冷水之后,虽然沮丧,但并没有生气。到在最后,在墨子的说服下,他连自己引以为自豪的技术活儿似乎也都看淡了,“便将云梯的模型和木鹊都塞在后房的箱子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终归还是个性情中人,是个可爱之人,是个有希望的活人。当然,墨子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在这一段落里表达到了极致。


  就是这样的一个朴实的、有耐心的、有毅力还有智慧的人,墨子,在以个人的勇气与智慧办成了阻止两国战争这么一件大事之后,饿肠脚痛地赶回到宋国的时候,却遭遇到了一个哭笑不得的局面:被搜检了两回,被募捐救国队募去了破包袱,又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想避雨,却又被巡逻兵赶开了,害得他感冒了十多天。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在一个浑浊年代的现实遭遇。因为他说到底也还是个老实人。按照鲁迅的说法,“到后来,真老实的逐渐死完”。尽管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真正需要的实干家。对于墨子这样的人,鲁迅是心怀温情的,他非常能理解墨子在辛苦忙碌一番之后得到的结果却是费力不讨好的感觉。这里面是有尴尬的,也是有失望的,但更多的,其实还是一种无所谓的感觉,笑笑也就算了。因为墨子他本来就没有想过要求得什么与名与利相关的结果。他只是做了他想做的事,并且做成了。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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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10:

10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唯有牺牲的快意

关于鲁迅的《死火》

赵松




  要有怎样的寒冷与冰山,才能将那艳丽的火焰封存,又是什么样的寒冷才有这般强大的禁锢力量,造就了这样的奇异景观,让火焰死而不亡?死去的火原应是灰烬的状态,可又偏偏有了生时的形象,以至于可以这样地凝视它,如同凝视红珊瑚……。


  “我梦见自己在冰山间奔驰。这是高大的冰山,上接冰天,天上冻云弥漫,片片如鱼鳞模样。山麓有冰树林,枝叶都如松杉。一切冰冷,一切青白。”这样的奇异景象,是极度孤独的情形下才会在心底于压抑苦闷中生发出来的,是个人精神的绝对困境。在这样的困境中,人有的多是迟疑,在牺牲与逃避之间,人在潜意识里创造出临界状态的出神时刻和幻境,关乎抉择。


  那徒有其形象的火,还是火么?它真的是死去了的?“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摇动,全体冰结,像珊瑚枝;尖端还有凝固的黑烟,疑这才从火宅中出,所以枯焦。这样,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为无量数影,使这冰谷,成红珊瑚色。”人何尝有幸得以如此凝视这火的形态,要在那无尽的时间里将这一瞬间凝固下来剥离出来,如此具体地呈现在眼底,而又不是像照片那样平板无力。或许,只有在心底结了厚厚的冰,变成了冰川纪的时候,才能如此吧。而当这一幕景观形诸文字,展现出来,以至于如此的清晰真切,仿佛真的就是现实景观的时候,连作者自己都要笑出声来了。这样的面对方式,意味着可以不用再避事了。


  真正的火,是并不是那么容易就死去的。尽管它在冰谷中被保存着,凝固着,然而一旦它被生命体所触及,就会重新焕发出本质的能量。这发现火的过程,分明是一种自我发现的过程。更为重要的,这还是一个自我拯救的过程。“我拾起死火,正要细看,那冷气已使我的指头焦灼,但是,我还熬着,将他塞入衣袋中间。冰谷四面,登时完全青白。我一面思索着走出冰谷的法子。”然而,出乎意料的,死火是冷极之物,而非灼热之物,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它的冷气竟也与火焰一样能烧灼触及之物。是“我”的温度使它重新燃烧起来,从极寒冷的焦灼状态恢复为热烈的本性。这也是个醒来的过程。


  对于在冰谷中醒来的火来说,要么在冰冷中“冻灭”,要么因为离开而燃烧,并因此而烧完。而坠入冰谷中的人,则并没有被这珊瑚般的死火所迷惑,因为即便在绝望中,他也仍旧是有所怀念和留恋的,所以“我”发现了死火,并用自己的温度使之醒来。醒来的死火就不再是死火了,然后它仍旧是向死而去的,因为它将燃烧,也将因这燃烧而牺牲。“那我就不如烧完!”而相对于这火的命运,真正意义上的悲剧,还是那个拯救火出离冰谷的“我”。他最后死于突然驰来的大石车的轮下,同时也使得这大石车“坠入冰谷中”。“我”的快意之处在于,他使得这死火得以复生,并出离了冰谷,尽管其后不久它也将因燃烧而牺牲。为了这一切,“我”同样也快意于这个牺牲的过程。说到底,没有什么是能在冰谷中得以保存的,尽管那里看上去是那样的安稳,寂静,似乎连火都可以凝固。那只是一种缓慢的死法。对于“我”而言,与其缓慢地在冰冷中死去,倒不如像火一样燃烧而死,那样还可以品尝过程中的那种特殊的快意。


  “因为施行刺激,总须有若干人有感动性才有应验,就是所谓须是木材,始能以一颗小火燃烧,倘是沙石,就无法可想,投下火柴去,反而无聊。所以我总上觉得还该耐心挑拨 ** ,使一部分有些生气才好。”去年我在西安夏期演讲,我以为可悲的,而听众木然,我以为可笑的,而听众也木然,都无动,和我的动作全不生关系。当群众的心中并无可以燃烧的东西时,投火之无聊至于如此。别的事也一样。”(《两地书》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夜里)从这样的句子里,是可以知道鲁迅内心深处的“冰谷”是如何形成的,以及那内心的火焰是如何被冰冻封存的。是不断的失望以及因之发生的深重的无聊吸去了太多的热量。然而在极端的压抑与失望中,鲁迅并不甘心就这样沉默下去。他还不想就这样被冰谷所窒息熄灭。是以他宁愿做一个普罗米修斯式的人,尽管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在那样的时代里盗火给普天之下,甚至尽管盗得火来也会在人世间全无反应,但他愿意去做一个不计较未来的双重悲剧者。


  “我现在愈加相信说话和弄笔的都是不中用的人,无论你说话如何有理,文章如何动人,都是空的。他们即使怎样无理,事实上却着着得胜。然而,世界岂真不过如此而已么?我还要反抗,试他一试。”(《两地书》一九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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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09:

09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识人可以为史

关于鲁迅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酒之关系》


赵松



在中国现代作家里,有良史之才的极少,鲁迅可以说是其中重要的一个。这种才能,固然可以通过《中国小说史略》这样的作品得以体现,但同样也可以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酒之关系》这样的文章里看得清楚。如果说从前者里更多的可以看到鲁迅梳理、概括能力和文学眼光的话,那么从后者里则可以集中地看出他的非同寻常的洞察人的能力。


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酒之关系》这篇鲁迅少见的长文章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从容、平和、宽容并且力求客观的鲁迅。比如他从后世评判起来最为复杂的曹操谈起。从世俗的角度来说,曹操通常被称为“奸雄”。这种反历史的评判结果,在民间已经差不多成了定论。它首先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评判。简单的忠奸二分法,把曹操推到了反面。因为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中国,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普通民众恰恰是不读史也不理会史的评价的。人们喜欢的是演义和演义里的评价。鲁迅的观点很简明:“其实,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我虽不是曹操一帘卷西风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这话要是只有对照当时的环境背景,才能理解鲁迅的深意。鲁迅不只是肯定曹操的历史价值,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像当时他所身处的那样一个乱世,是很需要有曹操这样的人物出来的。


要理解历史及历史中的人物,就一定要懂得当时的社会背景,否则就会变成扯淡。这种观点在当时并不算新,但很重要。因为当时的很多文人,为了回避社会的矛盾现实,或躲入为了艺术而艺术的路子里,鼓吹唯美或性灵,或不顾现实地从某种政治需要出发,迈入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式里,都从不同的角度上制造了文学艺术的假象。鲁迅分析曹操“尚通脱”的原因,是为了扭转当时清流的固执。“在曹操本身,也是一个改造文章的祖师,可惜他的文章传的很少。他胆子很大,文章从通脱得力不少,做文章时又没有顾忌,想写的便写出来。”这评价之于曹操来说,古往今来并不多见。“胆子很大……没有顾忌……想写的便写出来”,这种状态,在任何时代都不容易。即使在鲁迅的时代,尽管有西学东渐,有所谓的新文化运动,有社会的革莫道不消魂命,这种“通脱”精神也仍旧还是不多见的。因为中国人向来容易变得世故。同样是乱世,民瑞脑消金兽国之初,与魏时相比,多的仍旧是拘束与顾忌。即使是现在,不是乱世了,中国的文人们仍旧有此特性,鲜有人敢把文章写得通脱起来。更为重要的是,“思想通脱之后,废除固执,遂能充分容纳异端和外来的思想,故孔教以外的思想源源引入。”这就是为什么鲁迅要在这篇文章里花这样多的笔墨肯定曹操的功绩的原因之所在。


而对于在尚通脱基础上走向华丽的曹丕,鲁迅也仍旧给予了肯定,并没有因为他有“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而加以否定,关键还是在于知道他有“尚通脱”的底子。“归纳起来,汉末,魏初的文章,可说是:‘清峻,通脱,华丽,壮大。’”这里面曹氏父子的功劳最为显著。而对于同处在这个体系里的“建安七子”,鲁迅只是一带而过,但对于其中的代表人物孔融的处世观念却有相当明了的概括,虽然未及文章,但实际上也已触及到了根本。鲁迅的敏锐在于能准确地把握到那一时代文章风气转变的关键点。他对何晏的评价就是例子。引出何晏的目的在于谈及服药与发散,以及所谓的“名士派”。这里面并不谈文章,只谈一种风气。但明白了这种风气的特点,其实文章的源头及相关因素也就自然明白了。名士派的文章成就,最为充分的,还是体现在后面的“竹林七贤”那里,尤其是阮籍与嵇康。


鲁迅是非常欣赏这两个人物的,特别是嵇康,他还曾亲自花时间重新校订过《嵇康集》。在分析这两位人物的时候,鲁迅还是注重于分析他们的观念、行为与社会背景的关系。“魏晋时代,崇奉礼教的看来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因为魏晋时所谓崇奉礼教,是用以自利,那崇奉也不过偶然崇奉,如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嵇康,都是因为他们和不孝有关,但实在曹操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于是老实人以为如此利用,亵渎了礼教,不平之极,无计可施,激而变成不谈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对礼教。——但其实不过是态度,至于他们的本心,恐怕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比曹操司马懿们要迂执得多。”这样的洞察力,不要说文学家里不多见,即便是史学家里,也是第一流的。理解了这一层意思,对于看懂那时的文人及文章,是大有助益的。具体到阮、嵇二人那里,则同样是说到了骨子里:“这是因为他们生于乱世,不得已,才有这样的行为,并非他们的本态。但又于此可见魏晋的破坏礼教者,实在是相信礼教到固执之极的。”而后世之人之所以常常会误解这些前人,原因也就在于他们不能看破这一层,只能去浮妄地猜测那些表面文章与行径了,这样一来,就岂止是“不懂”二字可以了得的了。


对于文学史上更为重要的陶渊明,鲁迅的分析也是着力于纠正以往的一些误解与错觉。“陶潜之在晋末,是和孔融于汉末与嵇康于魏末略同,又是将近易代的时候。但他没有什么慷慨激昂的表示,于是便博得‘田园诗人’的名称。但《陶集》里有《述酒》一篇,是说当时政治的。这样看来,可见他于世事也并没有遗忘和冷淡,不过他的态度比嵇康阮籍自然得多,不至于招人注意罢了。还有一个原因,先已说过,是习惯。因为当时饮酒的风气相沿下来,人见了也不觉得奇怪,而且汉魏晋相沿,时代不远,变迁极多,既经见惯,就没有大感触,陶潜之比孔融嵇康和平,是当然的。据我的意思,即使是从前的人,那诗文完全超于政治的所谓‘田园诗人’,‘山林诗人’,是没有的。完全超出于人间世的,也是没有的。既然是超出于世,则当然连诗文也没有。诗文也是人事,既有诗,就可以知道于世事未能忘情。譬如墨子兼爱,杨子为我。墨子当然要著书;杨子就一定不著,这才是“为我”。因为若做出书来给别人看,便变成‘为人’了。由此可知陶潜总不能超于尘世,而且,于朝政还是留心,也不能忘掉‘死’,这是他诗文中时时提起的。用别一种看法研究起来,恐怕也会成一个和旧说不同的人物罢。”这里所说的“别一种看法”,其实也就是这整篇文章所蕴含的那种研究方法。看不清那个时代,也就看不明白那个时代的人,进而也就更难看懂那个时代的文章。鲁迅在这篇文章里展示了他是如何看懂一个时代的风气之所以然的,他是如何看懂那个时代的有代表性的人物的,也展示了他的研究方法,这对于试图写下文学史的人来说,是非常值得重视和思索的事。同样,对于后来的读者该如何去读那些先辈文章,也是一种至关重要的启发。


                                  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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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08:

08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最后的记念

——关于鲁迅的两篇评论章太炎的文章


赵松



  鲁迅在临终的那个十月里,曾两次撰文谈及章太炎先生。一次是十月九日的《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另一次是去世前两天写的《因太炎先生想起的二三事》,但没能写完。而且,在这后一篇的开始,他就这样写道:“做了《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以后,好像还可以写一点闲文,但已经没有力气,只得停止了。”从中可以获悉,他当时的身体状态已是很不好了。尽管如此,他还是勉力写了下去,从双有暗香盈袖十节联想到辫子,由这辫子联想到很多往事,最后谈及黄兴在日本虽然没剪辫子,但仍旧不失其反抗精神……然后,他的笔就停在了这里,后面原本要写些什么,已无人知晓了。但前一篇文章,是完整的。而且这篇文章,对于揣摩鲁迅临终前的心态,是很有价值的。


  鲁迅与章太炎的师生之谊,是始于1908年在东京时在章太炎处听讲小学。据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从章先生学》中记载:“章先生出狱以后,东渡日本,一面为《民报》撰文,一面为青年讲学……我和鲁迅极愿往听,而苦与学课时间相冲突,因托龚未生(名宝铨)转达,希望另设一班,蒙先生慨然允许。……每星期日清晨,我们前往受业,……先生讲段氏《说文解字注》、郝氏《尔雅义疏》等”。但鲁迅对章太炎的敬重,所着眼的,却又并非此一层面。那观点,其实与他当初在日本初识章太炎时是一致的:“并非因为他是学者,却为了他是有学问的革莫道不消魂命家。”非但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说是更为清晰的。


  1936年在上海所发生的不足百人的对章太炎的寂寞追悼,就算放到今天也是很正常的现象。现在我们看到的章太炎,已被国学大师的光圈所包裹起来,其实正像鲁迅那时所看到那样,章氏的革莫道不消魂命价值,已被时间和社会喧嚣尘埃所淹没,为多数人所淡忘。算起来,似乎只有鲁迅才做出这样的评价:“我以为先生的业绩,留在革莫道不消魂命史上的,实在比在学术史上还要大。”当然鲁迅这样说并不是要压低章太炎的学术成就。作为对传统国学同样知之甚深的他,自然深知章太炎在近代国学领域的重要地位。他要强调的,是章太炎所为人忽视的革莫道不消魂命性,以及在革莫道不消魂命史中的巨大价值。这一点,非常的重要。因为要知道,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文人们或者说知识分子们,不要说有革莫道不消魂命精神,就是批判社会的勇气也是少数人才有的,多数人宁愿少问政治,只做关门学者文章,以求自保无事。况且,就连曾经非常革莫道不消魂命的章太炎这样的先驱,最后都走向了封闭,“用自己所手造的和别人所帮造的墙,和时代隔绝了。”
  
  他是真的很懂章太炎。“民瑞脑消金兽国元年革莫道不消魂命后,先生的所志已达,该可以大有作为了,然而还是不得志。……而先生则排满之志虽伸,但视为最紧要的‘第一是用宗教发起信心,增进国民的道德;第二是用国粹激动种性,增进爱国的热肠’(见《民报》第六本),却仅止于高妙的幻想;不久而袁世凯又攘夺国柄,以遂私图,就更使先生失却实地,仅垂空文,至于今,惟我们的‘中华民瑞脑消金兽国’之称,尚系发源于先生的《中华民瑞脑消金兽国解》(最先亦见《民报》),为巨大的记念而已,然而知道这一重公案者,恐怕也已经不多了。既离民众,渐入颓唐,后来的参与投壶,接收馈赠,遂每为论者所不满,但这也不过白圭之玷,并非晚节不终。考其生平,以大勋章作扇坠,临总统府之门,大诟袁世凯的包藏祸心者,并世无第二人;七被追捕,三入牢狱,而革莫道不消魂命之志,终不屈挠者,并世亦无第二人:这才是先哲的精神,后生的楷范。”在这段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对章太炎的评价非常客观,也很宽容,很多“正人君子”喜欢揪住不放的章太炎“晚节”之事,在鲁迅看来,不过是“白圭之玷”,是不伤主旨的。而且,他在这里连续用了两次“并世无第二人”,最后还使用了“先哲的精神,后生的楷范”这样崇高的评语。但是,也会注意到其中的颇为意味深长的那八个字――“既离民众,渐入颓唐”。


  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相信鲁迅的感觉一定是非常复杂的。因为晚年的鲁迅,所遭遇到的是来自左派与右莫道不消魂派的双重围剿,压抑与孤独、失望,就像个巨大的阴影纠缠着他的内心世界。其程度,恐怕还要比章太炎的更多一些,因为章氏还可妥协后退,而鲁迅,则没有任何后退的可能,这是他的个性。晚年的鲁迅,从某种意义说,实际上也是时常处在“既离民众,渐入颓唐”的状态边缘。也正在这样的一种状态,能让鲁迅对于有过师生之谊的章太炎先生的特殊价值与内心世界理解得更为透彻。换句话说,或许也正是到了这样的一个时段,鲁迅才对于章太炎的精神有了更深层的应和,那情形就仿佛是隔世知音,唯有在内心深处作遥相呼应了。“战斗的文章,乃是先生一生中最大,最久的业绩,假使未备,我以为是应该一一辑录,校印,使先生和后生相印,活在战斗者的心中的。然而此时此际,恐怕也未必能如所望罢,呜呼!”这段文章结尾的话,实在是有大悲哀在其中的,前人的身后之事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自己的了。这文章读到这里,越来越会让觉得这其实就是鲁迅的某种自我记念了。


                                       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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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07:

07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或许是入山之前

——关于鲁迅的《过客》


赵松



  对于一天来说,黄昏是一个模糊暧昧而又虚静短暂的时刻,它是太阳落下的过程中所溅起的诸多物质所构成的,仿佛那遥远而又切近的火热恒星真的就是在大地的尽头处落下去的,落到了一个虚无而渊深的比整个世界更为神秘的大海里,而不是到了地球的另一面,它的下落使周围的空气、尘埃、云雾甚至还有大地都因受到某种不可测知的磨擦与荡动而发生了不寻常的改变……尽管我们并不知道那是些尘埃还是粉碎的流云或是雾气,但我们知道那是黑夜到来之前白昼所能留下的最后一段余音。有些时候我们能知道它的美,有些时候我们能知道它的接近虚无,也有很多时候我们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它的出现与消逝。我们不知道它的落点在哪里,也不知道它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落点,随着地球我们在缓慢旋转着,它还会不会升起,在下一个日子里,在所谓的明天,在另外的一个地方,从那幽深无际的渊薮里……而现在,这个瞬间凝止的黄昏里,任何思虑都是可以自然地赤裸着呈现的,同时也是在被倾空的。这是一个可以稍微做些停留的时刻。它可能会让人意识到某种柔软的东西在内心里发生的微妙动作。它是一个界限,不仅仅是夜与昼之间,在过去未来之间,动与静之间,也在生与死之间,梦与醒之间,爱与不爱之间,有与无之间……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某种异常缓慢的状态,那些最后的光芒、尘埃与云气构成的碎片像鸽子的翅膀似的以最为悠长的动作完成着翻转的过程,而它们所落下的地方表面上看几乎是任意的,实际上却又不可避免的,因为眼光总是具体的,在某个地方,某个点上。如果一个人,走过这里,经过这个点,并且有人看到,那么按照某人的说法,就可能有了某种戏剧发生了,当然我们猜测,这并不是他的目的。


  当人物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猜测了,而引发猜测总是戏剧里的基本特质之一……尽管人物不多,或者说很少,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猜测的延展程度。那个“约七十岁”的老翁的形象非常简单,“白须发,黑长袍”。而那个“约十岁”的女孩样子也并不复杂,“乌眼珠,白地黑方格长衫”,唯一特别的地方,是“紫发”(或许鲁迅想通过这个细节透露她并不是中土的女孩吧,可能是波斯的,或者别的什么西方国度的人,当然这里所说的西方并不是现在我们所说的,而是更近乎于我们的古人所说的)。如果我们对色彩是敏感的,那么就会马上意识到这里的主要色调就是黑与白,也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色调。在白昼与黑夜之间的黄昏时分,这位老翁与女孩的色调以及颜色的搭配方式显然是很值得琢磨一下的。老翁的长袍是黑的,也就是说,他的通体都是黑色的,只有须发是白的,这是用以体现生命的状态的,他的生命已然临近尽头了,那须发的白,不过是最后一点余晖而已。而他的黑长袍,还会让我们联想到那种隐修士的穿着风格,或许是,或许不是,但那种气息是在其中的。不管怎么说,黑色在老翁这里所暗示的显然就是生命的终点阶段。那个女孩的眼珠是黑的,之前在介绍老翁的时候,鲁迅并没有提到他的眼睛,而在女孩这里,却特意提到了黑色的眼睛,显然不是无意的,在这里,或许女孩眼睛的黑色所暗示的就是那种单纯洁净尚未发萌的童年视界,黑色在这里意味着一个生命的起点阶段。女孩子身上穿的那件长衫,是“白地黑方格”的,也就是说在说,对于她,生命的过程还很漫长,还有很多夜与昼的交替轮转。随后介绍的是过客,他“约三四十岁”,虽说“状态困顿倔强,眼光阴沉”,但“黑须”这两个字就足以说明他还正值生命力旺盛的壮年,所以他穿的是黑色的“短衣裤”,尽管破碎不堪了,尽管还“赤足着破鞋”,还要“支着等身的竹杖”。他正处在人生的中途。


  开始的时候,女孩就看到了有人来,因为好奇,就提醒老翁注意。但这话语里,并无称谓,一直到结束,她对老翁都没有使用任何称谓,也就是说,她与老翁究竟是不是祖孙关系并不清楚,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是祖孙关系,也可以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因为很少有祖孙关系里孩子在说话时不带上称谓的。当然这也只是可能而已,答案仍旧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的状态,其实可以造成含糊而又有些不引人注意的陌生疏离效果,有利于在三人场景中的人物之间的那种微妙的均衡感。对于老翁来说,世上已无新事可看,看人看物,倒还不如看天看地,看风看土,看这些人外之事物,更能清楚地感受到天地宇宙的洪荒沧桑中的某种不变的东西,而人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在短促的生命中负重奔忙不已,说到底并没有什么可看的。显然,老翁的内心世界已归于寂静了,对于生,已看得越来越淡,对于死,则是看得越来越清晰,但又并不能完全坦然视之,隐约的还是有些不安的,是以他才会在那个过客出现的时候,对女孩说:“太阳下去时候出现的东西,不会给你什么好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日落之时与穷途未路之际常常是相互呼应的。作为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他不会像孩子那样单纯地看事物,不会因为一个人穿着破烂就把他当成乞丐。当老翁对孩子的判断提出疑问的时候说的那句话,“乞丐?不见得罢。”就是为了透露出他的见识而安排的。“不见得罢”,这四个字是有很多言外之意的。当然孩子是不会懂的。


  “过客从东面的杂树间踉跄走出,暂时踌蹰之后,慢慢地走近老翁去。”这里的踉跄二字是用来反应他的状态的,而踌蹰,则是用来反应他的心态的。简单地说,过客对于人,已经避之唯恐不及的了,他非常不愿意见到的,就是人。他之所以会慢慢地走近老翁,只是因为他要判断一下,这两个陌生人,一个老翁,一个小姑娘,会不会给他造成影响和麻烦。当然如果他不是因为口渴极了也不会被迫做出这个妥协的选择的。他与老翁的互致问候,结尾都用了问号,这很有意思,因为对于两个素昧平生的人来说,以这样的问号来问候,显然很有些试探的意思,我们可以想见,当时他们是在相互打量的,也就是说他们在相互判断对方的可信度。过客为了迅速消除对方的疑惑,马上就表明自己的要求非常简单,只是想找杯水喝,所以他暗示老翁,自己是不想打扰他们的,如果不是因为“这地方又没有一个池塘,一个水洼”的话。两人客套之余,老翁让女孩去拿水来的时候,还补充了一句“杯子要洗干净”。这是句比较敏感的话,因为过客的状况恰恰是很不干净的,一路上渴极了的时候甚至连池塘水洼里的水都要喝的,根本就不在乎水干净不干净,在这种情况下老翁提到了“杯子要洗干净”,其实很容易对过客造成某种刺激的。以老翁的那种修为,似乎这样的刻意讲究所带来的刺激,只能理解为他要试探一下过客的心态。但显然过客并没有什么受到刺激的反应,而且从过客的应答来看,也是个知书识礼的人,不是粗人。


  这出戏所发生的现场,只能称之为无朝无代无时无地的,老翁称过客为“客官”,那背景似乎瞬间就回到了某个旧时代,肯定不是现代,但由于并没有提供与旧时代相关的任何信息和细节,所以这样的称谓反而又显得有些陌生了。或者说是忽然让人有了些许舞台上的感觉,这一声招呼,甚至还有些念白的味道,只是后面的戏并没有唱起来,或者说后面跟上来的并不是有曲的戏,而是另外的东西。“称呼?――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只一个人。我不知道我本来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时人们也随便称呼我,各式各样地,我也记不清楚了,况且相同的称呼也没有听到过第二回。”没有称呼,也就是没有了名字。一个没有了名字的人,就意味着是个基本上脱离了固定的社会关系的人,他不再需要通过名字称呼来为自己建立起应有的信用与名声,或者最基本的那些社会标识,用以区分别人。他是要断绝一切关系的,所以他就一定要从取消自己的名字开始自己的逃离。不过要是这样说来,他总是处在不断离开的过程中,所以他根本上也就不再需要什么名字了。他不属于社会。他只属于世界,而这个世界,就是他自己。他已从日常的生活状态里脱身出来了。他是一种非常的存在状态。他没有过去,也就是说他没有自己的历史,所以他也就没有来处,他的未来在哪里呢?按他自己的说法,“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要走到一个地方去,这地方就在前面。我单记得走了许多路,现在来到这里了,我接着就要走向那边去,(西指)前面!”他并不是个没有方向的人,只是这个方向,并不是地理意义上的,不是交通意义上的,也就是说,仍旧不是日常意义上的。


  那女孩送来的水,他痛快地喝掉了。然后他开始不由自主地说了感激的话。老翁不失时机地提醒了他:“不要这么感激。这于你是没有好处的。”这倒确实是过来人语。尽管老翁已是风烛残年、来日无多的人,但对于处在半路上的人来说,感激之情的危险在于它容易引发内心的脆弱。这就好像在说做大事的人必须要有某种冷酷一样,在漫漫长路中上下求索的人绝对不能有半点脆弱之情。老翁的话让过客马上清醒了很多。但老翁显然并不想就此放手,继续在回答中施加考验,他毫不客气地告诉过客,“前面,是坟。”这种回答对于老翁自己来说又恰恰是非常真实的,他的未来,就在那里,在坟里。其实他知道过客问的“前面”并不是个很具体的实指,不是指有人居住的地方,可以标出名字的地方,哪怕只是个很小很小的村落,都不是,或许他只是想知道一个基本的地理状况吧,当然有名字的地方也可以。可是老翁偏要说坟。对于人来说,坟是个有些让人不安的地方,是死亡掌控的终极之地,是一个人在人世上能停留的最后站台。它什么都可以是,但绝对不是希望。老翁把它作为一个概念或者说一种感觉丢到了过客的面前。这对于一个疲惫不堪的过客来说,是很容易引发不寻常的心理反应的。所以他听到坟这个字的时候,不可能不感到诧异。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女孩的话改变了现场的气氛走向。“不,不,不的。那里有许多许多野百合,野蔷薇,我常常去玩,去看他们的。”然而话题却并没有就此转移,因为过客倔强地将瞬间发生倾斜的话题重新扭转了回来:“(西顾,仿佛微笑)不错。那些地方有许多许多野百合,野蔷薇,我也常常去玩过,去看过的。但是,那是坟。(向老翁)老丈,走完了那坟地之后呢?”小女孩的插话毫无疑问是能让他想起自己童年的类似场景的,那些是美好而遥远的时光,不过他现在在做的不是忆旧抒情,而是与老翁探讨问题。他把问题重新抛回到老翁那里。是啊,我知道那里有坟地了,走完了坟地呢?是哪里?到在这里,过客开始占据主动了,至少是心理上的。当老翁说出“走完之后?那我可不知道。我没有走过”这话的时候,其实他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个过客并不简单,就像他之前第一眼看到这人时判断的那样。


  这个老翁是从哪里来的?同样也是个未知数,只有一件事是清楚的,他只能停留在这里,在坟地的前面。之前他还年轻的时候,或者说他还没那老的时候,要去哪里,同样也没人知道。或许他也曾像这过客、像那小女孩一样在意过那些野百合野蔷薇的美好花朵,但他现在是不会在意它们了,相对风与尘来说,它们太过脆弱而短暂了。它们的美好瞬间所能证明的似乎只是死亡的近在眼前,而不是什么未来的希望。说到底,老翁他也真的就不知道过了坟地之后是什么样的所在,那或许是他曾经也想往过的一步,但再也没力气与勇气迈出去了。他知道眼前的这个过客是一定要走向那里的。野百合、野蔷薇与坟地,似乎是皆然相反的两种事物,一个代表着生机勃勃的现实,一个代表着死亡沉寂的现实。但这也只是表面现象而已,我们只要稍加思索就会知道,这种表象是极不稳定的,盛开的野百合野蔷薇或许只要一场风雨就会变成坟地死气的一部分,而不再代表生机,就算是无风无雨,它们也只有不长的花期,越是盛开着,就越是离死亡很近。坟地表面上看是人的生命的终点,但如果从万物轮转变换的角度来看,又是一个新的起点,会有新的事物与能量产生并进入到下一轮成长过程中去。从这个意义说,野百合野蔷薇与坟地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那么,这个老翁可以称得上是个智者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或许还是称之为停下脚步的人更好一些吧。他在那里等候着属于自己的结果,死亡。本来他可能已经习惯这样时时面对坟地在不远处的生活状态了,但是过客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寂静,甚至重新在他内心里掠起了一阵波澜,因为过客不仅仅是出现在这里,还要继续走下去,越过坟地,向前面未知的地方走去,而这是他所不能的。面对过客,他尽管历尽人生,但也还是有些心情复杂的。过客拥有的,是他所没有了的生命力、希望与可能。凭借多年的经验,他知道这位过客是一定会走下去的,但他还是要考验过客一下。他劝过客返回去,不要再向西去了,“因为你前去也料不定可能走完。”这话对于过客来说是非常有刺激力的。回去?“回到那里去”,对于他来说意味着“就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我憎恨他们,我不回转去!”那么,什么是名目呢?不过是些虚假的说法而已,没有什么实质性东西。什么是地主呢?显然并不是指作为有产阶半夜凉初透级的大量土地所有者,而是指那些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占有并盘剥他人、使他人不成其为充分个体的人。驱逐与牢笼,是社会对于异类所经常采用的处理方式。皮面的笑容,是指虚伪与欺骗。眶外的眼泪,则是指那些庸俗而表面的不真诚情感状态。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老翁很善于捕捉人的弱点,当他看到过客被他的“回去说”刺激得激动起来的时候,不失时机地进一步去触碰过客的内心世界:“你也会遇见心底的眼泪,为你的悲哀。”然而这时候过客已经忽然变得非常坚硬了。他说:“不。我不愿看见他们心底的眼泪,不要他们为我的悲哀。”他丝毫都不需要同情的慰藉。他要的只是继续向前走下去。


  “那么,你,(摇头)你只得走了。”老翁的这句话,颇耐人寻味,在面对过客的真真假假的对话过程中,说到这里的时候,老翁似乎忽然生发出一些失落感。过客走过这里之后,他自己就是一个被落下的人,一个再无希望的人,一个将死之人。而过客,尽管疲惫得不成样子,却仍旧是个活着的人,有希望可言的人,可以继续走下去的人。老翁将自己的这种坟地前的停滞状态称之为休息,似乎他还有机会继续向前走去,其实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但是现在他需要这样的感觉。他也曾是过客这样的人,只是他没能走得像过客这样远而已,在他停下来的地方,过客还可以继续向前走去。这个差别是会令他感到难过的。他们都曾为同一种声音所引导着向前走去。可是他们的差异又是如此的明显。因为走路,因为脚破了,过客经常处在慢慢失血的状态,但他明确表示自己不会为了补血而去喝别人的血。他在表达的是一种基本的人性,以区别于或许也存在于人体内的那种动物性。老翁已是情感淡漠的人了,但过客却是情感浓烈的人。那小女孩只是给他一小块连脚都包裹不住的布片,他就感激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老翁对于他的这种感恩心理也是步步紧逼,先是重复了那句“你不要这么感激,这于你没有好处”,然后又让过客对于这种孩子气的施舍“不要当真就是。”作为过客,一个追求着某种理想的人,他所要的,并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自我,而是一个懂得感恩懂得爱的自我。这也正应了鲁迅自己的一句诗所说的,“无情未必真豪杰”。


  不过,过客显然把这个小女孩随手赠送的小布片看得太重了。小孩子是不会想太多的,她或许只是好奇才这样,她不可能像老翁那样去思考问题,与过客谈那样的话,她只能做她所能做的事,送布片给过客,对于她来说,或许就像个小游戏吧,她是认真的,也是轻松的。在她的眼里,或许过客仍旧还是个乞丐,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她把小布片给过客,可能只是因为她幼小心灵中所包含的同情心,还有她觉得好玩。所以过客要把布片还给她的时候,她是坚决不要的,因为这个布片只有给了过客才好玩,要是再回到自己手里就什么都不是了。这种游戏的感觉,在过客那里,是会起到冷静剂的作用的。实际上过客是有些失望的。他知道,在他与小女孩之间,并没有形成任何意义上的呼应。这同时也会暗中提醒他,继续走下去,是多么的重要。这情感淡薄的老翁,与情感天真幼稚的小女孩,让他变得清醒了很多。那个小布片,他所珍惜的小东西,对于他是有,对于他们来说则什么都不是,只是无,不管放在哪里,都是如此,哪怕是把它挂在野百合野蔷薇上,也没什么区别。


  通过《过客》这样一篇展现特殊人物的心理微妙变化的作品,鲁迅究竟想要表达些什么意味呢?概括地讲,其实就是在孤独的跋涉者从倦怠无力到重新清醒坚强的过程中,情感与信念是应该处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的。孤独地走在上下求索的道路上的人,既不能因为有情而脆弱,又不能为了坚强而无情,脆弱则必然要遭受挫折,无情则无异于动物;有情却又不是那种庸常滥俗之情,只要懂得真心爱惜那些美好的事物也就可以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纠缠不清于日常情感的层面上,要让自己继续走下去,朝着那个方向,在那个声音的呼唤中,毫不犹豫地走下去,哪怕是遇到坟地也要越过去。孤独是无可避免的,就像衣衫破碎、脚底流血是不可避免的一样,这是必须的代价,因为他走的是仅仅属于他自己的艰辛曲折的道路。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说到鲁迅所受到的尼采的影响了。鲁迅是学过德语的,他读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很可能就是对照着日文译本看的德文本。他自己还曾翻译过其中的前言部分,一次是用古文翻的,很是古奥难懂,另一次是用白话文翻的。后来他特意嘱咐徐梵澄从德文原版直接把这本书翻译过来,并且亲自给它定下名字:《苏鲁支语录》,其中“苏鲁支”即是现在我们所说的“查拉图斯特拉”在唐朝时的译法。而眼下的这个《过客》,如果对照一下《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尤其是前言部分,就会发现还是有着比较明显的影响的。比如,在前言的第二节,苏鲁支下山之后,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一位老者。他们之间的对话,那种感觉,与《过客》里的老翁与过客的对话气息上就很相似。而且二者同样都提及了布施的问题。但在人物的特征上,差别还是非常清楚的。苏鲁支与那个老者都处在一个全新的阶段,尽管信仰取向不同,却都能发出像孩子一样的欢笑。而《过客》里的老翁与过客,差不多都处在非常艰难的时刻。如果说苏鲁支已通过十年隐居已获得了饱满的力量,并且重新下山准备去影响世界的话,那么这个过客,则恐怕还处在入山之前的阶段。当然话又说回来了,鲁迅笔下的过客并不是要去隐居的,或者说,他并不知道自己下面要做的是什么,去向哪个地方,他只是向前走着,近乎本能的,朝向某个声音指引的方向,他正在经历的,是情感与死亡的考验。鲁迅笔下的过客正如他自己那样,是始终都在宗教精神以外进行着思考的,而尼采的思考,则在很多方面都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切,那本《苏鲁支语录》的写作及样式就与《圣经》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过客与苏鲁支的最大的差别,还是在于他并没有想过要做一个精神领袖,一个能够开悟世人的圣人,他的精力主要还是放在自我自由的追寻上,他会像苏鲁支那样去隐居十年么,他会像个诗人哲学家那样下山去试图引领众生走向超人境界么?或许这要取决于他的前方有没有深山吧。如果前面有的只是广阔无际的平原,那么他所能做的,就是一直走下去。


                                2008年7月2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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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06:

06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多少温暖

关于鲁迅的《好的故事》



赵松


 


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是农历二月初二,也就是民俗所说的“龙抬头”。这一天,鲁迅写了《好的故事》。是以在开篇处,他就写到了“鞭爆的繁响在四近”,说明在当时的民俗中,这二月二也还是个喜庆的日子。但与这喜庆的气息相对应的,却是“昏沉的夜”,还有那熏得很昏暗的灯罩下渐渐地缩小的灯火。看到这里,令读者有些不解的是,这样的气息昏沉中隐约着怅然意味的开篇文字,与那“好的故事”的名目有什么干系,是不是一句反话呢?


然后我们看到他“闭上了眼睛,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捏着《初学记》的手搁在膝髁上。”如果我们多少了解一些这本书的内容,大约就会知道,从它的“岁时”、“居处”、“器物”、“服馔”、“果木”等部的类目和内容中,可以约略考见唐代的社会生活状况和名物种类。 而唐朝,无疑是中国漫长历史过程中数一数二的好时代。只是它太过遥远了,遥远到只有通过文字才能约略想像到那些好处的分毫,就像斑斑点点的星辰似的,只有灿烂的微光,却并不能真的有所切近。而真正切近的,却是昏沉的现实世界。或许也就是这样的一种背景意味,才引发了他的想像,让他“在朦胧中,看见一个好的故事。”


在鲁迅的书里,看到这样的名字,是很容易感觉有些诧异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因为在其后的那些文字里面,是含着温暖的。尽管这温暖的后面其实也不过是幻境般的存在,不过是些转瞬即灭的泡影,尽管读到最后仍旧是以“昏沉的夜”来做了结。很是奇怪的,眼睛离开那些不多的文字之后,那种温暖的意味还在心里头呆着,没有离开。这温暖是如此的具体,而它的背景又是如此的如幻如梦。


老家绍兴的山阴有暗香盈袖道那边河畔的景物,应是少年时的记忆吧。在这个“好的故事”里,那些个瞬间就像“万颗奔星似的飞动着,以至于无穷。”他很直接地冠之以“很美丽,幽雅,有趣”的字样。但实际上能看到的,并没有什么故事,而是断断续续的光影变幻中的细小场景。或许这里所说的“故事”,指的是过去的事吧。他所要做的,就是把它们重新拾起来,连缀在一起,“错综起来像一天云锦……”那方式,很容易让我想起罗伯-格利耶在《科兰特的最后日子》开始的部分,通过对墙上的斑驳痕迹浮想起很多奇幻的场景,书中的,记忆里的。然而方式虽然相近,感觉却是完全不同的,鲁迅的这个“故事”里,奇幻中所多的,是温暖。


“……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裳,和尚,蓑笠,天,云,竹……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并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诸影诸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却又退缩,复近于原形。边缘都参差如夏云头,镶着日光,发出水银色焰。……水中的青天的底子,一切事物统在上面交错,织成一篇,永是生动,永是展开,我看不见这一篇的结束。”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透过漫长如河流的时间才得以重新看见的,而且是重新构建编织起来的,作如是说的作者,此刻仿佛安静地躺在河底,而这河底又仿佛一条小船,在其中可以仰望着这一切的发生变化与展开,整个世界都在流动的过程中,而美景又似乎永远不会消逝似的。可是再美好的事物也终究还是会消逝,人所能做的,除了沉浸其中,就是通过膨胀的想像来多少挽留一下它们了。“河边枯柳树下的几株瘦削的一丈红,该是村女种的罢。大红花和斑红花,都在水里面浮动,忽而碎散,拉长了,缕缳的胭脂水,然而没有晕。茅屋,狗,塔,村女,云……也都浮动着。大红花一朵朵全被拉长了,这时是泼剌奔迸的红锦带。带织入狗中,狗织入白云中,白云织入村女中……在一瞬间,他们又将退缩了。但斑红花影也已碎散,伸长,就要织进塔,村女,狗,茅屋,云里去。”再美好的景物也是经不得凝视的,他是很清楚这一点的。然而他也还是要凝视,只是为了它们的“美丽,幽雅,有趣”。


回首面向那个近乎幻境的遥远的温暖世界,背后有的却是冷冰冰的现实,丑陋,庸俗,乏味。也正因如此,哪怕明知那些温暖而美好的景物是水中月般的东西,也还是要伸出手去捞它一下的,哪怕所得不过是破碎的水珠并且没有“一丝碎影”也无所谓了,哪怕这种执拗的方式是有些孩子气的也无所谓的。重要的是,它是好的。它是一个孤独寂寞的正经历从中年走向老年过程的人的瞬间感应与想像。与那些美好的景物相比,更为难得的是这种想像产生和过程,它是能够让人意识到自己还在活着,还能重新编织起那些遥远的瞬间,成就这一小段没有故事的故事,让自己在其中沉浸片刻,聊作休息。而这样的休息,或许在今后的时日里也将是越来越少有的了。人对于时间没有没法子的。对于现实的环境同样也是如此。但对于现实制造的苦闷,或许还有些法子,就像这“好的故事”的浮现。


鲁迅在给广平兄的信里,曾有这样一段文字,“总结起来,我自己对于苦闷的办法,是专与袭来的苦痛捣乱,将无赖手段当作胜利,硬唱凯歌,算是乐趣,这或者就是糖罢。”这段话对于理解这篇“好的故事”是会有所助益的。尽管“临末也还是归结到‘没有法子’”,但偶尔来一点点“糖”,也还是能让人“在昏沉的夜”里聊作歇息,多少温暖一下自己,以稍微避开一下那些苦闷的空气的不断淹没。



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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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05:

05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另一种序言

关于鲁迅的《两地书-序言》


赵松




  鲁迅是一位不大喜欢坦露自己内心世界的作家。这一点,通过他的散文、随笔,尤其是书信、日记的内容就可以验证。一般情况下,他很少谈及自己,可以略谈些家世、经历,但不会多谈个人的真实感受与想法,偶尔要有所触及的时候,也总是会很克制地点到为止,甚至是悄然擦过、不露痕迹。这种情况,多源于他向来的谨慎与内敛的风格。当时的社会,不仅世道多艰、道德沦丧、人心难测,翻云覆雨、反复无常、乃至于因言废人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的。如果不知谨慎、内敛的重要,只知痛快表态、批判,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就未可知了。


  面对邪气横行之世,像鲁迅这样性格抱负之人,是不可能心平气和地为人处世的,尽管多有谨慎、隐忍,但也必然会多有愤慨、失望的情绪,二者相交汇的结果,就是抑郁深蓄、孤寂怅然、无以言表的心境了。过去我们常喜欢形容鲁迅的杂文是投枪和匕首,如果仔细去分析一下的话,就会发现这两种武器虽然锋利但已含着绝境的意味了,试想,投枪出手后手中即是赤手空拳了,战斗到要使用匕首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不得不拼死一搏之际了。再往更深一层面上讲,以投枪与匕首进行战斗的人,必然是孤军奋战的、常常要面临绝境的人。所以大量写下杂文而不再写小说与散文的后期鲁迅,其实就是有大抑郁、大孤寂与大无可奈何的鲁迅,尽管他始终都如真战士一般力战不退,但实际上也时常会在孤独中游走于绝望的边缘,无论沉默还是爆发,都不能一尝痛快,有的只是心痛不已的现实,他能做的,至多也只是心里如冰、冷眼相看了。


  写《两地书》的那四年,是鲁迅一生中看到黑暗最多的一段时间,同时也是他体会温情最为深入恰切的四年。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发现自己也可以爱。这样的想法与感触,对于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感慨万千难以形容的状态。但他还是保持着异常谨慎的基调,即便在与许广平的往来书信里,也是含蓄、克制得令人不免感叹。单是一个“广平兄”的称谓,他就用了近三年多。他知道,在那个密探检查无所不在的年月里,很难说有什么秘密是能保留的,尤其是往来的书信,不但不保密,还能可能为己为人招来祸患。所以在《两地书》里,我们是看不到任何对时政的批判的,也很少明明白白地论及当时具体的人与事,谈的大多是各自的日常生活,而且就算如此,在出版前,鲁迅还是对书信的内容仔细编辑过的,这样就把《两地书》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洁本”。谨慎之余,鲁迅并非没有话要讲。这番话也可以说是不得不讲,要是真的不讲,鲁迅心里一定会更不痛快,因为这些话关乎死亡、友情、爱情、悲伤与怀念。于是就有了1933年4月上海青光书局版《两地书》的这篇序言。


  作为文章大家和写序的高手,鲁迅在这篇一千多字的序言里,把自己的沉郁、从容的文风展现得淋漓尽致,他的高明在于,在这篇序言里不是做文章,而只是一种“且述其实”的状态。说的都是让人无法轻松的事,可是用的笔调却是平和冲淡的,读来真的很像是那种抽烟闲聊、点到即止的状态,但读过之后却又是一种苦从衷来、绵绵无绝、一切惘然的味道。“这一本书,是这样地编起来的——”开篇的这句话,真的很重,它的重,不在这话本身里,而是在有这话之前的时间里,只要慢慢地体会这句话,就可以清楚地感觉得到,在写下这句话之前,作者的心境有多么的复杂,仿佛是想了很久,才淡定地说出了它,而还有很多的话,被省略掉了,究竟那会是些什么样的话语,你得从这个短句里去仔细地想了。同时,它之所以会有重的感觉,也还是有可以说的原故的。这些可说的原故,就构成了这篇不长的序言。


  首先就是与死有关的消息,其本意是要引出书信的话题。韦素园病殁于北平,是韦丛芜、台静农、李霁野等友人来信告知的。然后就想到了死者的来信恐怕都被毁掉了,尽管这些信都很珍贵、难以再得。而且毁信已是作者的习惯,不说特殊的信,就是平常的信也是“随复随毁”,这种习惯也是谨慎所致了。“但其中如果有些议论、有些故事,也往往留起来。直到近三年,我才大烧毁了两次。”说明这三年,比以往的年月都要险恶许多。五年前目睹广州的清党,两年前因签名自由大同盟而离家出走,再到一年前柔石被捕,几经风波之后,他把能烧的信差不多都烧光了。这种不得以而为之的状态里,是有大悲哀的。朋友逝去,竟然念之无痕,连个寄托哀思的书信都因被毁而无从找寻,还有比这更令人痛心的事么?然而,无尽的哀伤里也是有些许的慰藉在的,“翻箱倒箧”没能找到朋友的旧信,却翻出了“在枪炮的交叉火线下,躺了二三十天,也一点没有损失”的“两地书”,就像在无尽的黑暗中忽然看到了一点点亮色,一点点微火,虽不足以照明周遭世界,却也聊胜于无,毕竟其中有深深的爱情与亲情在。先写所失,后述所得,这一转,可以说是转得自然而且微妙。关键是在这不多的所得中,鲁迅想到的恐怕是人生于斯世可贵之事物已所剩无几的感觉吧。


  在谈到《两地书》本身的时候,鲁迅指其特点为平凡,称其于他人未必有什么意义,表面上看起来那话说得颇有些自嘲的意思,但最后落到“平凡”二字上,却又确实是别有些意味深长的感觉。一切历经劫火焚难之后,所剩之物哪怕是最为平凡的东西,也是最可珍贵的。这《两地书》毕竟是要出版的,所以谨慎有加的鲁迅也怕它会成为那些“正人君子”所诟病的把柄,定要自己先把防护加上再说,先把退路留出来:说自己虽然是左翼中人,但自己并不是想借革莫道不消魂命之光卖些下货,因为这书中“并无革莫道不消魂命气息”。其实这种说法,实属多虑的结果,说不说,关系并不严重,即便是说了,也不大可能起到止他人之谤的作用。终不过是令自己心安一些而已。而在这条退路上,他还不忘放个小刺,那就是明确告知读者,自己的信跟别人的信不同,是多有掩饰甚至是口是心非的,遇到紧要处,还要“故意写得含胡些”,这样看下来,似乎显得作者很不够坦诚,但他的话尾一转,“因为我们所处,是在‘当地长官’,邮局,校长……,都可以随意检查信件的国度里。”锋芒所指,仍旧是环境本身。虽然有着这些不堪的环境,但作者也并非处处含糊、掩饰,那就是不鲁迅的风格了,所以他接着又补了一句:“但自然,明白的话,是也不少的。”也就是说,避祸之余,真实的话还是不能少的,虽然也会时有隐约和含蓄的地方,但也并不能掩去真情实感。于此,作者已无需多说了,书中文字自会透露出来的。


  在这篇特殊的序言的最后,回想六七年来的经历,鲁迅使用了这样的几个关键词:风波、挣扎、相助、下石、笑骂诬蔑、咬了牙关、含沙射影者、更黑暗,等等。平静的言辞间透露着对世事艰难的看破,还有对为数不多的却又已不在人间的“好意的朋友”――韦漱园与柔石的深切怀念与感谢。当然,这本《两地书》关键还是为了给自己留下记念,并且要把它留给自己的孩子,让他“将来知道我们所经历的真莫道不消魂相,其实大致是如此的。”最后的这段话丝毫不复杂难懂,但其意味却并不简单。要知道,写此序言的时候,已经一九三二年的十二月十六日了,距离鲁迅去逝的一九三六年,只有不到四年的时间了。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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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专栏0804:

04月 21st, 2008  |  Published in 黑蓝专栏

野草的开始

关于鲁迅的《野草-题词》



赵松



    一九二七年的四月二十六日,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的白云楼上,为《野草》写了题词。这篇只有几百字的短文,或许是鲁迅笔下最为沉郁苍凉的了,通体散发着幽暗冷寂的黑铁般的气息。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文字从开始到结束,十一个自然段的每段最后一个词,分别是:空虚、空虚、罪过、朽腐、歌唱、地面、朽腐、歌唱、作证、不幸、题辞。这些词就像一些冷硬的石块,缀在每个段落的最后,给人的最直接的印象,就是那种矛盾与压抑之下的近乎失语的状态,以及试图超越这种状态并有所述说的愿望,也就是相对于很多的绝望来说的那么一点不多的希望。


  也正是在那个四月里,中国发生了两个重大社会事件,一是中国现代史上著名的上海“4.12”反革莫道不消魂命政变,二是“4.15”广州清党大屠有暗香盈袖杀。毫无疑问的,环境对于鲁迅当时的心境,是有着直接影响的。而这种感觉与之前他刚到广州时的感觉形成了巨大的落差,差不多相当于整个世界都翻了个个的感觉。天地一片黑暗,毫无希望可言。身在广州的鲁迅,差不多一下子陷入了无语的境地。面对这样的现实,文字显得微不足道,转眼就变成了轻飘的粉末,被风到了黑暗深处去了。鲁迅被一种非常无力无望的感觉所笼罩,所以他这样开始写道:“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残酷的现实令人沉默,使人不得不沉没到压抑的内心深处,因为压抑着,所以会有内心充实的感觉,这里的“充实”,是反话,其实指的是心已被密集强烈到无以复加地步的现实感受堵住了。而这种堵住的感觉,又在内心里制造了一个黑洞,进而转向了类似于虚无的状态,这黑洞就像天体里的黑洞一样,是有着可以吸入一切的力量的,但又不会发出任何东西,所吸入的一切统统变成虚无了,所以才会有后面的“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那么沉默与空虚来自哪里呢?接下来鲁迅写道:“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概括地说,就是死亡。是死亡以及与之相关的严重现实,让鲁迅陷入沉默、无语、空虚的境地。当人的感觉走到了尽头,直接面对虚无的时候,如果还不想结束生命本身的话,那么就会反身回来,去寻求新的可能,哪怕只是概念上的。这感觉就仿佛在深渊里探出头来,轻轻地向黑暗中吁了口气。死亡如何能令人有“大欢喜”呢?难道不是令人极为悲哀的么?在鲁迅的眼中,它证明了生命曾经存活过。换句话说,死亡做为终结,证明的其实是死去的人的一种价值。这种建立在终极意义上的价值,使得本已结束的生命获取了另外的延续方式。人本来就是终有一死的,死了之后也会迅速朽腐,这都是生命本身的常态,但这朽腐的事实也确实能证明其主体的存在不是虚幻的,而是真实的。“大欢喜”本是佛家语,出自《金刚经》的。把这个词用于此处,我觉得鲁迅的意图可能是在于实现一种悲喜交集状态下的某种超然心境。但实际上又并不能真的超然,所谓的“大欢喜”所折射的,仍旧是莫可名状的大悲哀。


  死去的生命如同委地之泥,但这也正是任何人的最终归宿状态。死者的肉身是终归要被泥土所吸取的,而且这吸取了肉身之泥的土地只生出了野草,这也是常态。过去的坟墓之上大多生有野草。而事实上野草有野草的生命力,可以随风播种,可以在任何有土的地方随意就能生发出来新的草叶。但野草终究是乏善可陈,不如乔木那样更有价值。这个时候,鲁迅或许联想到的只是自己一直以来所作所为的无济于事,以及同样无济于事的文字,他将它们都视为野草了。不过,野草也自有它的特点。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是一种生长于生与死的界线上的植物,它可以在死亡之地迅速“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而且它离生与死确实都非常的近,它很平凡,不是什么可宝贵的东西,所以它也很容易“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人向来是自命高贵于其它物种的,但事实上常常并不是这么回事,尤其是死亡来临之时,人命甚至都不如草。按照这个逻辑顺延下来,那么人写下的文字也是如此,不过是野草一般的东西,可仍旧是会迅速地朽腐的,到头来什么都不是。然而野草还有另外的特质,那就是它们可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自有其自在的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当绝望的人将自己视为野草一般的存在的时候,站在生与死的界线上,在那种终极状态之下,回过头去,向现实世界去看的时候,反而“坦然,欣然”了,甚而“大笑”并且“歌唱”了,因为从这野草的顽强生命中发现了新的希望。


  这所谓的希望,其实就是某种终极的期待。既然天地可以倒置,那就同样可以再翻转过来。既然有价值的人可以如此轻易的就被毁灭,那么就算把整个世界都推倒了再重新来过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哪怕是付出更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这里面压抑着的,其实是无可倾述的愤怒,同时也是近乎绝望的无可奈何,其实鲁迅很清楚,文字的力量实在是太有限了,无法推翻任何现实的东西。也正如同野草一样,尽管可以顽强地在朽腐之地上自然生发出来,但意义并不是决定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时候确实会成为已朽腐的地面的装饰。野草让人看不到地面的朽腐。所以鲁迅宁愿让地火把一切都烧尽,不管是野草还是乔木,这样就干净了,也没有什么可朽腐的了,但是或许可以有新的生命时代到来。为了这样的时代,为了那时代的生命,当然可以“坦然,欣然。”可以“大笑”,可以“歌唱”。但所有这一切,写到这里的时候,在鲁迅的意识中,终究还只不过是些带有情绪化的想象而已,不是现实。现实中所有的,只是残酷的死亡所造就的静穆与空虚。有的只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如同野草般的一束文字。它们就像作者一样,只能站在界线上,“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在此时此刻,区分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立此存证。这些微不足道的无力的文字,是对于过去死亡时代的某种见证,同时它还要留下来做为未来时代的见证者,因为作者相信它们有可能将会比作者活得更为长久,可以看到一个旧时代的毁灭和一个新时代的到来。但是,如果旧时代能迅速灭亡、新时代能尽快来到的话,那么哪怕这束野草甚至作者自己随即毁灭并且变得毫无意义也没有什么……。


  从这篇题词开始,在这本薄薄的小集子里,呈现的是从作者到文体都在经历着的极度压抑与坍缩的过程,所有的力量都在朝向内部向深渊似的所在强力运行。在这个过程中,散文的鲁迅变成了诗的鲁迅,但在鲁迅那里,其实写的到底是散文还是诗,都已不再重要了。原本在文体上就惯于力求精练简约的鲁迅,在这里又注视着现实的黑暗一层层地浓重在那里,慢慢地向自己的内心深渊退去,而那些文字则在精练简约之上又受到了极大限度的压缩,似乎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是最后的,就像刚刚燃过的炭,黑色的,同时也仍旧是灼热的。它们抵达了诗的纯度与浓度,然而比一般意义上的诗又要明显坚硬许多,因为它们进入的是那种冷寂幽暗的境界,就像进入到一个荒凉已久的遥远星体之上。在这里,文学本身都显得无足轻重了……这里有的,只是一种声音,它来自于对于愤怒与感伤的极度克制,仿佛万钧雷霆完全被转化成了最轻的细语,慢慢的,极少的字句,落在黑暗的天地里……那一年,也就是一九二七年初,鲁迅离开了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大学,去了广州的中山大学。随后时局的变化使他不得不在失望中离开中山大学;那一年,他只写了《野草》这一本作品。另外还编定了一本《唐宋传奇集》。也是在那一年,他与许广平在广州终于走到了一起,开始了同居生活,然后一起到了上海。

                                      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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