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狄更斯诞辰二百年而作

02月 7th, 2012  |  Published in 评论

 

1842年,来到新世界的狄更斯
  
为查尔斯-狄更斯诞辰二百年而作
  
  
  
赵松

 
  
  
  
  
  对于今天的美国人,或者对于那些以作为世界头号强国的祖国为自豪甚至骄傲的美国人来说,一定多数不喜欢看到一百七十年前在英国出版的一本书。它的作者狄更斯在美国朋友与爱好者的盛情邀请下,花了半年时间走访了很多美国的地方,回国后只用了两个月就写出了这本《游美札记》。它引发了很多美国人的不满,因为这位三十岁的名作家在受到美国热情招待之后竟然一点客气的意思都没有,以他那极富穿透力的大笔,把正处在上升期的、充满了勃勃生机的年轻美国正反面写了个通通透透。尽管狄更斯对美国式的崛起与活力多有赞扬,但对于美式粗糙、庸俗的社会、过度浓重的唯利是图的全民皆商氛围以及野蛮的蓄奴制度、对印第安人的残酷征服,则给予了更多笔墨的显微镜式观照和批判。这就像揭一个飞黄腾达的上流精英人士的早年老底一样,无论如何都会令当事人感到特别难堪的。不过,如果美国人民还算心态健康开朗、真想好好了解一下自己国家的成长史的话,就应该把狄更斯的这本书列为必读书。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这位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作家留给美国人民的最好礼物。
  
  毫无疑问,狄更斯是喜欢美国的,也正因喜欢,才会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也正因他觉得美国有可能创造新的泽及普通人的社会样式,他才会那么鞭辟入里地指出它的问题。他是带着很多期望来的,所以才会有那些无法掩饰的失望。他不是去度假旅游、会会朋友的,他早就研读过关于美国的一些重要书籍,很想亲眼看一看:在那里“纠正旧世界的欺诈和罪恶”的政治家们,“是不是把从政之路由尘土飞扬变而为一尘不起”,“把势位之途的污浊清理扫除”,“是不是只为公众的福利而辩论,而制订法律,除了为国为民,没有党派之争”。也正像他在后来写给波士顿市长的信中所说的那样,他之所以写得如此犀利不留情面,是因为“作为一个坚持真理的人,他一定要说真话,如果因为他说了真话,一些喜怒无常、不辨是非的人就喝倒彩,”那他只能“嗤之以鼻”。这几句话,今天仍值得美国人重读几遍。这会有助于他们更为深刻地看清当今政客、政党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在做实事,还是当演员?要是真能想明白看清楚的话,他们就不会以那么温和的方式跑到华尔街去游佳节又重阳行了。换句话说,这本书也可以视为狄更斯留给世界人民的礼物,因为它是为了给最普通的人寻找某种理想社会的动机驱动下完成的,它的作者作为一个温和改良派,希望能在充满残酷暴力的法莫道不消魂国大革莫道不消魂命和保守冷漠的大英帝国这两种极端模式之外,找到更有希望的、能让普通人活得踏实的社会模式。
  
  一八四二年的第三个早晨,当狄更斯在利物浦登上一千二百吨重的“布列坦尼亚号”邮船,前往美国波士顿的时候,恐怕还不会想到自己会在七个月后写下这样的一部作品。对于他来说,它注定是 ** 式的、出人意料的。其预兆或许从他跟妻子登船进入狭窄得惊人的客舱那一刻起就降临了。狄更斯的伟大早成定论。老托尔斯泰在论及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时,认为它可以与《圣经》相提并论。说实话,我们即使不看狄更斯的那些杰作,而只看《美国札记》这样一部非虚构作品,仍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独特风格的折射——情感厚度、道义敏感度、文学视野的开阔度、创作的热情与活力、体察世界的深细度、营造叙事空间的丰富度和叙事力度都是非凡的,那种大开大合的气势、异常丰富的想象力与收放自如的文字把控力确实是非常罕见的。话又说回来了,没有这样的笔力,又怎么可能写透那样一个崛起中的美国呢?即使是从没读过狄更斯作品的人,在读到“途中”那一章时,也会迅速地被他用了好几千字来描述的晕船场景所震撼折服,这恐怕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曾经有过的关于晕船的最伟大的文字。先看看狄更斯怎么写造成晕船的“打头风”吧:
  
  “你想要知道什么是打头风吗?那你就把船头来想象一下,想象船头就是一个人的脸,有一万五千个参孙合起来成为一个人,死乞白赖地要把船赶回去,每逢它想前进一英寸的时候,这个大力士就往它那两只眼睛正中间那块地方上狠打。你再把这条船想象一下,想象它挨了这样的打,它那个巨大的身躯上每一条筋都肿了,每一条血管子都破了,而它却赌誓发咒,不前进毋宁死!你再把风、雨和海想象一下,想象风呼,海啸,雨打,都一齐凶猛地向它进攻。你再把天空想象一下,想象天空里是昏沉杳冥,风狂雨骤,黑云以令人可怕的同情,和浪涛起共鸣,在天空里又造成另一个海洋。你想象出这种种现象,再加上甲板上和船舱里忙乱的脚步声,水手们破着嗓子的吆喝声,船帮上流水洞那儿海水灌进冒出的卜卜声,还有巨浪时时打在甲板上的砰轰声,听起来像在拱顶地下室里听到的那种沉重、低闷的雷声一样——你这样想象了以后,你就可以领会到那个一月里的早晨刮的打头风是怎么回事了。”
  
  再来看看狄更斯如何写自己晕船:“我整天价躺在那儿,非常冷静,非常满足;不觉得疲乏,不想起来,不想晕得轻一些,也不想吸新鲜空气;没有任何好奇的心,没有任何懊恼的事,没有任何关心的事,连一丁点都没有。我只记得,在我这样对于一切都漠然无动于衷的时候,我感到一种悠悠然的舒畅(如果任何那样毫无生意的心情当得起这样一种叫法的话),一种像魔鬼一样、幸灾乐祸的快感。……那个时候,没有任何事物能使我惊异。那时候,假使我的性灵一瞬之间在我心上一闪,使我想起故国,于是我在大白天里,睁着两只大眼睛,看见有一个精灵,以邮递员的身份,身上穿着猩红袄,手里拿着铃儿,来到我这个狗窝一般的小房间里,一面对我道歉,一面递给我一封信,信封上用我很熟悉的笔迹写着由我收启的字样,那时候,假使有这样的事,那我敢担保,我一丁点都不会惊讶:我一定会认为一切都是事理之常。那时候,假使海王神,手拿三刃叉,叉上挑着烤鲨鱼,来到我面前,那我一定也会认为是每天最常见的事情。……”以这样的文字笔法来描述美国之行,注定是五彩缤纷而又透肉透骨的。
  
  从波士顿开始向狄更斯缓缓展开的美国的最初印象,跟二十世纪八东篱把酒黄昏后九十年代展开在越洋而来的中国人眼前的美国(就像那些兴奋而又不安地来到这片自由国度的人们所经常以一种对比的方式转述的那样),有着出奇的相似:“在美国所有的公共机构里,服务人员一般都是极有礼貌的。在这一方面,我国的公家各部门,则大多数都应大加改善,其中特别的税关,更应该拿美国的税关做榜样,使外国人不要觉得英国税关那样可憎,那样无礼。法莫道不消魂国的税关人员那种卑鄙无耻的贪婪,固然够叫人看不起的了;但是我们国家的税关人员那样粗野无礼,也同样使一切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的人起厌恶之感,而国家居然养活这样一群恶狗,在国门那狺狺向人,实在有损国体。”美国今天的海关或者移民局真该把最前面的那几句话直接收录在自己的宣传册里。狄更斯眼中的波士顿很美,“空气异常清新,房舍异常地整洁、华美,彩画的招牌异常地绚烂,涂着金黄色的字异常地辉煌,墙上的砖异常地红,石头异常地白,百叶窗和地窨子门前的栏杆异常地绿,街门上的门纽和门牌异常地亮、异常地晃眼;一切一切,都异常地轻淡、缥缈;所以这个城市每一条街,都看着恰恰和哑剧里一个场面一样。”他觉得这里“人人都是大商人”。但他认为波士顿的美与文雅,主要原因是有哈佛大学。“美国的大学,尽管有它们的缺点,但是它们却不传播一偏之见,不培养顽固之徒,不翻尸倒骨地发掘陈旧的迷信,从来不阻碍人民的进步,从来没有因为宗教见解不同而把人拒于校门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它们的教与学两方面,它们都承认校门以外还有一个世界,并且还是一个广阔的世界。”狄更斯的眼光,就是这么的到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参观完当地的公共机构和慈善机关后,对照英国公共机构的冷漠、不东篱把酒黄昏后作为甚至乱作为,他辛辣地写道:“英国的私人慈善机关,正强有力地说明了‘恶之中有善生焉’这句格言。
  
  不过狄更斯的心情与笔触一样,随着进入纽约这个比波士顿肮脏、满城都是外国人、许多人“一眨眼的工夫就发了财”、许多人“一眨眼的工夫就成了穷人”的大都市时,开始迅速地转向复杂黯淡。在这里,诸多奇特景观纷至沓来,“注意猪。在这辆马车后面,就有两口肥大的母猪跟着,另有五六口猪中须眉,都是百里挑一的上选,刚从拐角那儿出现。这儿来了一口单身独行的猪,正逍逍遥遥地往家里走去。它只有一只耳朵,另外那一只,它在街上游荡的时候,奉送给一只野狗了。但是它少了那只耳朵,也照样过得很好,到处游逛,任意流浪,很有绅士派头,和我们国内的俱乐部会员极为相似。”谁也不会想到,他会花上两页多篇幅,专门写纽约的猪。估计后来那些为此书大光其火的美国人,就是在看到这几页时开始生闷气的。狄更斯的笔触的确尖锐,关于纽约的猪,他是这样收尾的:“它们最突出的特点是:完全沉着,完全自恃,镇静稳定,不受任何事物的搅乱。”此句一出,估计当时没哪个美国人能受得了这份独特的“赞扬”。狄更斯随即对纽约的报纸大加抨击,尤其是在前面“猪故事”的铺垫之下就显得特别猛烈:“原来美国新闻这种娱乐,还并不是那种淡而无味、稀溜溜儿的东西,而是货真价实、非常地道的玩意儿;原照是破口大骂,丑肆诋毁的;都是专揭人隐私的,像西班牙‘跛魔鬼’那样,能把人家的房顶都揭起来;都不管你是好的是腥的、臊的还是臭的,都给你拉皮条、作撮合,成其丑事的;都是能造谣说谎的……”。接下来,当你看到他描写的“不经审问”就整夜“把人扔在这样一片漆黑的猪圈里”的纽约监狱,可能会觉得仿佛狄更斯是到了中国的某个内地县城而非十九世纪的纽约,而当你读到政党斗争轮换深深地给疯人院造成负面影响的话,就会立即理解狄更斯的愤怒了:“连达个受苦受难、人所不齿的人们这种凄惨的栖身之地上面,都有可怜的政党斗争侵入,你能相信吗?……在一星期之中,总有一百次这种狭隘、有害的政党精神,像沙漠恶风一样,摧残、毁灭它所吹到的一切健全东西,在极琐碎的事物上表现出来……”
  
  更为耐人寻味的一幕,出现在费城。敏锐的狄更斯这一次实在像个预半夜凉初透言家或者先知了,他在临睡前无意间看到窗外大街对面“有一座白色大理石大楼,盖得很整齐,但是看着却有一股阴惨、死沉的气氛,叫人起凄凉之感。……原来这就是那个把无穷财富埋葬了的坟墓——那个使大量投资不见天日的地下丛冢——那个使人难忘的联邦银行。”他当然不会知道,类似的事件在一个半世纪之后的美国还会隆重上演。实际上,不论是批判也好,讽刺也好,狄更斯从始至终的着眼点,其实是都是不分种族肤色的最普通意义上的人民的权益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保障和尊重。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毫不留情地抨击美国当时仍旧存在的野蛮的蓄奴制度、对印第安人的残酷征服与同化。而对于今天的美国人来说,他们显然更愿意强调林肯总统的英明睿智如何取得南北战争的胜利,让美国在自由、民瑞脑消金兽主与平等中不断走向富强的历史,而不会是这些为世人不齿的野蛮史。在狄更斯眼中,“美国人把一切无益有损的积习成俗,都一概归到他们喜爱商业这件事上,但是,一个外国人,如果把美国人都看作是只会做买卖的人,他们却又说那个外国人犯了极严重的错误,这种矛盾真得说是奇怪。”
  
  而狄更斯的预半夜凉初透言家特质,在其激烈地批评美国媒体的时候展现出令人震惊的透彻:“如果美国的新闻界,仍旧是它现在这种卑鄙可耻的样子,或者近于它现在这种卑鄙可耻的样子,那美国人的道德,就决没有往高里发展的希望。年复一年,美国要越来越倒退,一定要越来越倒退;年复一年,美国人为国为公的精神,一定要在所有的体面人眼里越来越变得无足轻重;年复一年,美国革莫道不消魂命先贤的身后名声,一定要让他们那些不肖儿孙的腐佳节又重阳败生活越来越糟蹋得不成样子。”或许,我们不该草率地下结论说,今天的美国衰退,根源是道德层面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正像不能简单把美国过去的强盛历程说成是道德高尚的胜利一样,都有过度简单化之嫌。但透过狄更斯的敏锐视线与细致入微的观察、描述,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判断:旺盛的欲望与活力会造就一个英雄,也会催生一个恶霸,会创建一个强盛的超级大国,也会让罗马帝国崩溃瓦解。像美国这样一个没有历史负担的国家,一旦那些使之成其为美国的特质变得越来越模糊起来,而它的控制世界的权力欲与占有欲又并未减弱的情况下,其衰落的速度就会不断加快。事隔一百七十年,在读到狄更斯三十岁写下的这些关于美国的文字时,仍然会诸多异样的新鲜感。原因何在?因为狄更斯是怀揣一种对于人类理想社会、理想国的热望写作的,他并不能清楚地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样的,会在何时何地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也不可能像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根本规律而大胆地做出未来社会走向的坚定推断。他是带着很多期望来到美国的,最后也带着差不多同等的失望回到了英国。从那以后,他的写作风格与题材都逐渐发生着深层次的转变,幽默活泼的气质逐渐被更为严肃、低沉而有力、富有批判性的调子和更为严谨富于变化的结构方式所取代,从天才,走向了伟大。或许可以这样讲:所有活在今天的对未来理想社会仍怀有期待和希望的人们,都应该把狄更斯的作品找出来,再仔细通读一遍,去好好感受一下他那不朽的良心与求真的力量。
  
  
  
   2012年1月8日星期日
  
  
  
  
  (刊于《新周刊》2012.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0075660102duw5.html

评胡安-鲁尔福作品

02月 7th, 2012  |  Published in 评论

 

荒凉的发现与对死亡的着魔 

关于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和《燃烧的原野》

赵松

 

 

如果没有认真读过胡安-鲁尔福的作品,就很难理解为什么马尔克斯会在回忆鲁尔福时会这样写道:“我能够背诵(《佩德罗-巴拉莫》)全书,且能倒背,不出大错,并且我还能说出每个故事在哪一页上,没有一个人物的任何特点我不熟悉。”那是一九六二年,在写作上“进了一条死胡同”的马尔克斯,终于在墨西哥找到了自己的解放者。当时还鲜为人知的胡安-鲁尔福的两本薄薄的小说,给已写了几本书的马尔克斯所带来的震撼,比他当年初读卡夫卡时还要强烈。胡安-鲁尔福让他开了窍,面对与自己血脉相联的土地与人、记忆与想象,终于明白自己作为一个拉美作家完全可以更自由地写作。胡安-鲁尔福就如同一位神秘的先知的引领者,给了他一把开启枷锁的朴素而神奇的钥匙。

就像碎片状态的《旧约》故事,在胡安-鲁尔福的笔下,那些最微不足道的普通人与他们的命运、他们的声音与呼吸,带着最本质的味道,如同云雾一般弥散漂浮在墨西哥那冷漠的天地之间。那些人仿佛被禁锢在地狱门外,除了绝望的困苦生活、随时可能降临的死亡,以及茫然的挣扎之外,他们的生活中再也没别的主题。要么麻木地面对贫困苦难,要么堕落下去,甚至自相残杀,不管他们抓住什么东西都不会带来拯救的希望,最终所有的一切似乎只会被他们带入地狱。如果说在《燃烧的原野》里,还只是在呈现死亡的阴影始终在追随着他们留下的苦难轨迹,那么在《佩德罗-巴拉莫》里这一切终于抵达了极致状态,死亡瓦解了绝望与苦难的世界,但是鬼魂们却留在了荒凉的村庄里,继续着他们的孤寂生活。

时间之线在《佩德罗-巴拉莫》的世界里彻底消解了。那些人物,那些鬼魂就像透明体,或者就像影子般的存在,他们没有面孔,只有声息和不完整的零乱记忆……不管你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追寻他们,都不会有多少连贯的有逻辑的线索,因为他们早已不在时间里了。原本串于其上的那些生者与死者,那些像实有又似梦幻的故事片断,就再也没有任何羁绊,获得了仿佛可以永恒的自由,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还是未来的,都变得可以随意来去、随时遭遇、彼此交融了。在一个被生者抛弃的死去的村庄里,人世与地狱的界限消失了,死者的灵魂们过着另外一种生活,再也没有苦难的折磨,没有死亡的频繁降临,就如同永生一般。或许也正因如此,《佩德罗-巴拉莫》才会像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诗”,或者说是在纯粹的意义上抵达了诗的境界。它所带来的启示,已远远超出了写作技艺的层面。而对于胡安-鲁尔福而言,它也确实就是一个很难再超越的极致之作。当我们像马尔克斯那样为这部杰作赞叹不已的时候,难免会这样想:写出了这样的作品,哪怕之后他永远都不再写了,又有什么可遗憾的?

马尔克斯的朋友,一位墨西哥作家曾在仔细研究后试着把《佩德罗-帕拉莫》按照正常的时间顺序重新组合段落,却发现这样一来整个小说就变得平淡无奇了。这个尝试如今看来确实是非常耐人寻味。怎么可能会有摆脱了时间而发生的故事呢?但马尔克斯一定会明白,正因为消解了时间,那些与生命相关的记忆与想象才会在空间里获得恒久的自由,它们可以随时随地浮现和隐没,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只是声音、气息,或者只有沉默。尽管在阅读的过程中你仍旧能够感觉到那些鬼魂的能量其实也在逐渐消解着,但这又有什么呢,谁又知道能量的终点在哪里?他们始终都会在那里。对于胡安-鲁尔福来说,“生命的问题是时间。我认为生命并非是按照时间顺序前进的过程,我们的生活是分为片断的。有一些时刻,有一些日子,是空白。生活是不是奇妙的,但是它充满了奇妙的事情。生活不是完整的,而是化分为片断的;它充满了事件,但不是一个事件。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中,有时若干年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当进行描写时,就只叙述事实;当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时,就保持沉默,就像在生活中那样。只需要保留某些时代、一种永恒的时间,一种永恒的现在。《佩德罗-帕拉莫》就是一部充满沉默的小说,只有那些事实得到了叙述。我竭力不要离题,不讲哲理,所以才有那些悬空的头绪和空白,读者可以去填补,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解释。我很希望有很多种解释。没有任何观点的倒是我自己。”这段话,在我看来可以视为写作的“圣经”段落。

如果说在《佩德罗-巴拉莫》里,胡安-鲁尔福用鬼魂与死去的村庄一起构建起一个超限度的叙事空间,那么在小说集《燃烧的原野》里他所做的一切则可以看作是为此而做的准备。那十九篇小说,多数都是以与死亡有关的事件为题材的,那些被无尽的苦难慢慢的或者突然吞噬的普通人基本上都在承受着各自的末日时段,描述那些触目心惊进程的每个字似乎都透露着死亡的寒意。除了《求他们别杀我》和《地薄雾浓云愁永昼震的那天》偏弱一些之外,其它各篇可以说都近乎完美。鲁尔福以其特有的朴素方式直接抵达了罕有的艺术高度。他把沉默的力量运用到了极致,并藉此使得对话这样一种古老的手段在完成叙事空间的切割与重构的过程中发挥令人吃惊的效力。他说:“我想直截了当地讲,一针见血地讲”。他仿佛从第一个字开始就站在了世界最深处,与那些人物的灵魂呆在了一起,绝不附加给他们任何多余的东西,共同直面充满了苦难与死亡的世界。面对这样的作品,你甚至会觉得根本不需要再去谈论具体的技巧或者语言问题,作为读者你要做的只有默默地倾听。

“我只是想摆脱一种巨大的忧虑。因为写作是一件真正痛苦的事情。”多年以后,鲁尔福在回忆《佩德罗-帕拉莫》时这样说道。这种“巨大的忧虑”源自他对荒凉的发现,在那个名叫图斯卡库埃斯科的村子,或者是别的村子里(那样的村落其实在如今的中国也有很多,人们都到外地到城市里打工去了,只留下老人跟孩子以及荒凉的土地)。也源自他的“对死亡的着魔”。在他四岁到十二岁之间,经历了一连串的死亡事件:祖父去世了,父亲被人谋杀了,然后不久妈妈也死了,还有两位叔叔也被匪帮杀害,另一位叔叔则溺水身亡……也就是在这样浓重的死亡阴影所覆盖的孤独无助的绝望状态里,他开始了写作,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荒凉原野里游荡的灵魂。终其一生,他只留下这么两部小说。当它们产生广泛影响的时候,他这个作者却已消隐在人们的视野之外,就像传说中的秘密先知所做的那样,留在了属于他自己的世界里。他已做了自己所能做的开始,并因此而不朽。马尔克斯说的没错,虽然“他的作品不过三百页,但是它几乎和我们所知道的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一样浩瀚,我相信也会一样经久不衰。”

 

2011年12月23日

(刊于《时间艺术》杂志)

 

《好人坏人及其它》

02月 6th, 2012  |  Published in 作品

 

好人坏人及其它

 

赵松
  
  
  
  1
  
  小时候看电影,听评书,有个重要的事情就是区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最难过的事,就是看到好人受冤受难,最痛快的事当然就是好人终于打败了坏人。那时在电影院里看革莫道不消魂命战争片,看到经过艰苦的阻击,解放军大部队发起总攻,在冲锋号声的回荡里全歼国民党军队的时候,小学生们会全场起立用力鼓掌,有很多甚至还会热泪盈眶。而爷爷奶奶辈的好人坏人观,就是在看包龙图用那几口铡刀毫不留情地铡了那些坏人恶人时拍手称快。那么父母辈呢,他们最开心的时刻是手执红宝书在天莫道不消魂安门广场上接受毛的检阅时喊万岁喊到失声泪流满面,而最难过时就是七六年的那几个举国追悼的日子。他们的好人坏人观,都是毛的语录教导出来的。
  
  
  2
  
  过去的六十多年,前三十年留下一大遗产,就是把人分成好人和坏人。1966到1976那十年就是好人斗坏人。吃得怎么样,穿得怎么样,有没有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打人比黄花瘦倒坏人。后来八十年代是不断的平反,原来很多坏人其实是好人,都是“冤假错案”。是江莫道不消魂青那一小撮人干的,打人比黄花瘦倒他们,就是好人的胜利。于是社会又是一个好人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有个特点,就是普通人容易相信,报上说的,电台讲的,领佳节又重阳导传达的,都是真的,轻易不会怀疑。这其实也为后来的什么都不信埋了个伏笔。
  
  
  3
  
  那十年成长起来的年轻人里,有一部分人染上了恶习,都改革开放了,还在干打砸抢的事儿。于是就有了严打,当时在北方叫“大搂”(lou一声),就是把那些坏蛋都搂进监狱,就连顺手偷鸡摸狗的也不例外。那时最热闹的事就是公审大会,公审后把犯人插上大牌子绑到解放汽车上游街示众,最前面的汽车上有高音喇叭在宣读他们的具体罪行,播音的是严厉的女声。最后把那些重犯拉到河边或者郊外枪毙了。于是社会就又安稳了,因为留下的自然都是好人了。那时流行语是,“一看就不是好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以一看就得出判断。但那时的坏人都是犯了罪的,自然在被绳之以法时人人都看得明白。那时没有腐佳节又重阳败的说法,因为社会资源有限,没啥可分的,为办私事走走后门,就算大事了。只有生活作风是大事,不论领佳节又重阳导还是白丁,谁犯谁完蛋。互动的叫“搞破鞋”,以权以势以暴力去搞的叫“耍流氓”,有流氓罪。即使没到定罪的程度,也是坏人。
  
  
  4
  
  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有了腐佳节又重阳败的概念。腐佳节又重阳败的根源被认为是来自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潮。当然主要就是金钱和女色。革莫道不消魂命时代到改革开放的初期整个社会都没啥钱,对外面的世界也知之有限,所以没有腐佳节又重阳败的条件。后来社会上钱多了起来,就有了权钱交易,依法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干部就多了起来。所以那时最可恶的坏人,就是各种各样的贪有暗香盈袖污犯。因为他们拿了本来属于国家属于大家的东西。他们要远比那些小偷小盗小抢的人可恶得多,坏得多。当时也抓了很多贪有暗香盈袖污犯,但似乎越抓越多,当然总体上还没有后来那么多,也可能因为那时信息传播渠道少,知道的有限,公开的要比实际抓到的少。那时没什么私企,都是国企,政府呢也还不知道卖地的好处,所以主要贪有暗香盈袖污多发地还是国企。那些贪有暗香盈袖污的人也在调整、进步,自己独贪当然就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但若是在自己贪的同时适当让大家跟着分享些福利,那也就不算贪了。所以那时被抓的贪有暗香盈袖污犯,多数都是因为自己独贪的。即使是某位领佳节又重阳导因为别人举报而被查处,但因为他在位的时候注意让大家分享福利,人们还是会怀念他的。因为往往接替他的,会是喜欢独贪的人。这样的人当然不会长久,于是接下来上位的又会是一位懂得分享的领佳节又重阳导。这样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后来退休后一般都会出去办自己的企业,这时候人们才意识到,原来他捞了那么多啊,但并不会说他有多贪,因为分享了嘛。因此面对这些独贪和分享贪的人时,区分好人坏人,就暧昧了许多,主要还是看利益分享度。贪了还知道给大家分享一些,就不算坏人。后来国企重组改制之后,国家发展得也快了,社会结构、企业结构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一个国企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再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偷偷摸摸地捞好处了,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获利。只要企业效益是好的,职工收入在稳定增长,福利在提高,这领佳节又重阳导就是好人。那时(九十年代中后期)政府直接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已达到了空前的深度,不管管什么,只要有点权就能迅速变现。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现在普通人的语境里似乎已没有贪有暗香盈袖污的说法了,一方面是因为大家都习惯了,一方面是因为受贿行贿已经系统化一体化了,有的只是权钱权色的交易,已不再是原来的贪有暗香盈袖污的概念所能概括的了。除了权色交易的人还是会让人轻视鄙视,能参与权钱交易的人基本上已经被视为能人了。所以社会上很少有人再会去在意谈论什么好人坏人了,只会谈论谁是能人谁无能。从政府机构、公检法、企业、医院到学校等等,权钱交易无所不在。如果说当代中国是全民皆商,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变成买卖的。只要会做买卖,能发达起来,坏人也是“好人”,“好人”也就是能人。反之,“好人”、老实人、本分人,也就是废人。
  
  
  5
  
  这三十年证明了一个“真理”,钱是好东西。九十年代初开始的下海,造就了第一批有钱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当初严打搂进去的那些坏人。于是当时喜欢区分好人坏人的社会出现了第三种人,就是先富起来的有钱人。他们逐渐成了社会的主角,怎么发家致富挣大钱就成了社会的主要话题。尤其是最近十年,没文化不丢人,没钱才丢人。干什么缺德事儿都没关系,只要能挣到钱就是不丢人,钱挣得越多就越是牛人。没有钱,好人也能变成坏人,有了钱,坏人能用钱把自己洗成好人。有钱人可以买房买地房车买金买银也可以买人买好名声买好履历。有权则因为可以管有钱人而变成既有权又有钱的人。没钱没权的人能做的似乎就是把能卖的都卖了,不想卖的话就得安心做没钱人。钱就是真理。是唯一值得信仰的东西。其它东西一概不可靠。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
  
  
  6
  
  耐人寻味的是,在这样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在很多传统的道德底限不断被肆意踏踏破坏之后,在人们对不各种不道德的行径开始习以为常的同时,尤其是网络化时代来临后,社会的道德敏感度又意外地达到了极致,形成了一种社会道德过敏的状态。就在这样一个人心不古、伪善泛滥、造假成风、信用如纸、人肉等同于猪肉的时代里,会有那么多的人以那么多的热情去关注谁谁谁的书不是自己写的,而且用的还不是严密取证的方式,而是简单猜测臆断的方式,然后大家还要去争论,有人还要起诉。这个时代的价值混乱与极度可笑的特质,由此显露无遗。揭发者的潜台词,其实就是他那么有名,但他是个坏人,因为他的一切都是假的。被揭发者把手稿摆了一地拍张照片,发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上,以证明自己是真实的,潜台词其实就是,我是好人,揭发者才是坏人。究其实质,他们都很弱智,否则也不会如此默契地构成一对紧密的矛盾关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要证明自己的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写就的么?一个真正的社会批判者会以那样粗糙无脑的方式揭发一个作家的创作是假的么?他们合作的这场闹剧非常清晰地呈现出浮泛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水面的代表着精神层面的弱智、乏味、腐朽与堕落的油腻污秽。更为吊诡而搞笑的是,在很多人的弥漫着金钱欲望之雾气的脑子深处摇晃着的,还有一个暧昧不明的钟摆,就是关于判断好人坏人的下意识的需要。只是这两个词不会再被直接说出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至今仍旧在承受并分享着过去六十年里前半段的遗产,主导着很多人的头脑的,仍旧是令人震惊的简单化的思维,与之相伴的,则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暧昧与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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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造假、说谎、造谣可以让人成名走红,一方面打假、揭短、破谎同样可以成名走红。起初前者是主流,而后者其实只不过是点缀而已。后来二者旗鼓相当,各领风骚。有很多打假破谎成功的案例,让很多成功人士露出真实的丑陋面目。也有因准备不足缺乏证据而打假不成惹得一身骚的。但有意思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不难看出的是,现在微博、论坛上最常见的争论所采用的方式有很多其实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十年的状态:贴大字报、扣帽子、打棍子。一个重大主题就是揭出坏人,打人比黄花瘦倒坏人。普通坏人通常是没多少人关注的,哪怕他是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人们甚至不会对一个被通辑的重犯表示愤怒。人们的注意力基本上都在那些官半夜凉初透员、企业家、有钱人、名人身上,因为当然大坏人只能在他们中间产生,而且似乎不管查处没查处,他们都有十恶不赦的本质。似乎只要把他们统统揪出来关起来甚至枪毙掉,这个社会就又是一个好人社会了。整个社会的主要舆佳节又重阳论几乎都热衷于这些事情,以至于好像没人去在乎要不要看清些现象背后的东西,是不是应该以“金钱”这个上帝般强大的力量为焦点看清这个社会的运行现实?否则的话我们将无从理解为什么会有如今这样一个普遍灵魂麻木而且神经过敏的,表面上看又似乎充满活力和发展动力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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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社会当然不是由好人和坏人构成的。但似乎可以分成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既得利益群体,一部分是未得利益群体。但这样的分法显然是简单化了。按理说前者是绝对的少数。但实际上还有相当一部分灰色地带群体,就是与既得利益群体保持某种直接间接利益连带关系的那部分人,既得利益群体可以吃肉,他们可以啃骨头喝汤,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最有可能逐渐进入既得利益群体,就算进不了也还是可以活得比一般人滋润得多。这部分人可以称之为中间群体。他们心里通常既看不上既得利益群体,也看不起未得利益群体,同时他们又会暗自努力争取挤入既得利益群体,但表面上又装成未得利益群体,甚至常常会在公开表态时会显得是倾向于同情后者的,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后者,而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实际上还应该得到更多,更有资格进入既得利益群体,却没得到这样的机会。但是只要时机到来,他们随时都会与既得利益群体结盟。只有在既得利益群体面临整体被 ** 的巨大风险时,他们才会选择与未得利益群体结盟或者旁观其变。而在未得利益群体中,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与中间群体有着种种利益关联、并且渴望成为中间群体的。这个社会上确实还有很多很多人很想成为官半夜凉初透员、企业家、有钱人、名人,成为既得利益群体中的一员,甚至不惜为此违背道德抛弃良心。但显然进入既得利益群体的机会毕竟还是非常有限的,也就意味着大多数人是没有这样的机会的。所以中间群体以及相关联群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更像一个现实的目的地。这样算下来,真正意义上的未得利益群体,尽管仍旧是绝对多数,但由于既得利益群体掌控着主要的传媒渠道,而中间群体以及与中间群体有利益关联群体的声音又占据了各种传媒渠道一般话语权和空间,加之未得利益群体本身发声能力又并不强,所以他们的声音不是被迅速稀释就是被淹没掉了。我们现在能看到的主流舆佳节又重阳论基本体现的就是既得利益群体和中间利益群体的价值观和态度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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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无论是中间群体,还是与之相关联的未得利益群体中的一部分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有很多人就都会带着愤愤不平的心情,都盼着那些当权得势获利的坏人们被揭穿嘴脸从他们的宝座上神坛上被揪下来,最好直接打入十八层地狱才能大快人心。而这些人基本上是目前社会舆佳节又重阳论中的重要声源之一。但这并不表明他们有彻底 ** 当下由既得利益群体制定的游戏规则的冲动和愿望。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更愿意去关注那些貌似重要实质上没那么重要的公共事件,去表达他们的立场和态度,展示他们的公心、责任感和正义感,而轻易不会有突破一切阻碍的决绝之举。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甚至比既得利益群体和未得利益群体更需要那种能维持自身利益稳定性的安全感。而这样的一种心态和得失观几乎可以在这个社会的任何领域看得到。从这个意义上说,推动社会变革的主导力量几乎不大可能来自中间群体以及相关利益群体,而更可能来自承受压力最大的社会未得利益群体,也就是农民、农民工群体、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前两者,因为他们在巨大压力之下的爆发能量,可能远远超乎人们通常的想象。他们没有舆佳节又重阳论话语权,没有制造舆佳节又重阳论引导舆佳节又重阳论的能力,更不会趴在微博论坛上与人争吵、或去关注那些热闹的名人争吵、与名人争吵,可能也不会炒作什么,但他们会逐渐懂得去以群体的方式以强有力的行动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并会越来越自觉而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或许他们不一定就会成为变革的领佳节又重阳导群体,但一定会成为推动变革成为事实的最重要的源头力量。而且他们最有可能唤醒城市里的底层群体的推动变革的意识,直至促使中间群体及其相关群体中有良知的人与他们站在同样的立场上,进而一步步地蚂蚁啃骨头式地去实现社会权力与利益分配方式也就是游戏规则的根本变革。这样的变革能否以相当不那么激烈的方式实现,政府的策略与态度是个重要变量参数。可能这也就是后面三十年的头等大事了。但显然,现在还远不是能乐观的时候。前面说的这些,说到底也还是以一种比较简单的方式进行的。
  
  
  
   2012年2月6日
  
  

《地铁》

02月 5th, 2012  |  Published in 作品

 

1

……他们穿过车厢的连接部,随着地铁启动时的摇晃坐了下来。座位就挨着门边,但她坐在这边,他坐在对面。他把身子挺得笔直,对她说着话,声音很响。她文静地听着,露着笑容,注视着他。疾驰的地铁轻微摇摆着,它压迫隧道里的空气形成的双向气流跟辗轧铁轨的车轮一起发出低沉的混响,它们渗透到车厢里与那些液晶电视里发出的新闻播报声缠绕在一起……寒流席卷欧洲,上百人被……多数为无家可归……车厢里的乘客无论坐立都如同雕塑似的保持着各自的姿势,很少有人会去看电视,更没有人去注意他们,那个大声说话的健壮男人和他对面的那个女的。他在热烈地表达着对单位里的一些琐碎事情的看法,而她对他说的一切都表示赞同。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样子让人联想到那种浅色的绢花,好像从来就是那样子的,永远都不会改变,她的短发齐眉齐耳齐颈,表情单纯而又天真,就像是小学五年级的女生,因为长得小巧而总是坐在教室里最前排的座位上,喜欢穿那种嫩色系的样式规规矩矩的衣服,不管穿几层衣服,总有一件是有素气的小花或小细格的……她看上去有四十岁了,但这不重要,因为她的样子会让你觉得她从小学到现在始终没有什么变化,包括表情和说话的方式。而她对面的这个男人则像班里的体育委员或者经常喜欢通过打架吸引女生注意的那种生猛做作的男生,他兴奋地对她说着话,就像此刻不是在回家的地铁上而是在春游的大巴里。他讲到他们领佳节又重阳导的愚蠢……竟会为个乡下女临有暗香盈袖时工闹到……他老婆家是那么的……最后他一定会……你看着吧……脑子……。她很认真地点头说是呀。无论他说什么她都说是呀,就像她的那个布质粉色小提包里装满了一模一样的“是呀”。她面色白净,从不化妆,嘴唇是那种天然的红润,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块六七十年代流行的那种素白手绢儿。她认真地听着他说的每一句话。他们周围的那些雕塑越来越稀少了。在倒数第三站时,他终起身下了车,大声跟她说再会。地铁重新启动,她仍旧看着对面的空位子,只是脸上已没有笑意了。似乎只是转瞬之间,她的样子就恢复了与其年龄相应的状态,而且还在迅速地变老,眼角与唇角的细微皱纹在白色灯光里显露无遗,就好像她的一生都在这趟习惯的地铁里又一次完结了。离终点还有一站,车厢里已是空空荡荡,在车厢的中线上忽然露出那么多的金属立杆,像鲸鱼的骨骼似的闪着冷清的亮光,它们左右缓慢摆动着,而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对面的窗玻璃,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某个放学后打扫完教室的小女生,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

2

……她是黑色的。就像个孩子随手用细木碳条在白墙上画出的有些歪斜的一竖,或者说是一个样子怪怪的黑色的“1”。只有脸是白的,敷粉后的白,很白,也很小,仿佛木碳条顶端莫名残留的一点雪。她夹了本书,然后双手握着手机在打字,也可能是在查找或者翻阅什么网页,略微低下头。地铁站台上人影稀少,因而就显得她特别突兀,那一身黑,裹着那么纤瘦的肢体,要是她始终不动的话,你完全可能会觉得她就是一个被趣味怪异的主人刻意装扮成黑色芭比娃娃的样子的,当然也可能是乌鸦变成的精灵,或者干脆就看成是一小段树枝烧成的碳条。她的长长睫毛也是乌黑的,每根眼睫毛上都凝结着足够多的睫毛霜,就像黑色的树挂似的,让你觉得若是她随意眨一下眼睛,它们就会像融化脱落,像黑雪似的落到她的脚边。她略微侧歪着身子,靠在与站台安全门相对的浅灰色铝塑板墙壁上,在她的寂静状态衬托下,偶尔经过她身边的人都显得很轻,都有着淡淡的色调,像凝固的烟雾。地铁来了,停下,敞开门,她走了进去,穿过两节有人的车厢,来到一个空车厢里,选择尽头处的一个座位坐下,继续侧歪着身子,斜靠着车厢的角壁。地铁开了起来,她闭上了眼睛,手里仍旧拿着那个手机,保持着原来看的姿势。地铁的响声回荡在车厢里,像低沉的呼啸,还混杂着一些车体接合部的响声。一站一站地过去,逐渐上来人,越来越多的人,把她周围的座位慢慢填满了,包括她前面过道都站满了人。她睁开眼睛,重新看着手机屏幕。后来她被电视里播报的关于雪灾的新闻所吸引,看完后,她重新把眼光转回到手机上。过了一会儿,她把那本书放在腿上,那书的封面是白色的,散布了一些形状不规则的黑色斑点,只是书的名字看不大清楚。这时候她的手机轻微颤动了一下,显然是条短信,她马上打开来看,短信可能确实就很短,出乎她的意料。她握着手机的右手垂到那本书上,更深地低下头,似乎有意往黑色大衣的领口缩进去一些脖子,让下颌也陷入领口,这就使得她的脸只有下面三分之一能被附近的人看到,远看就像插在黑枝杈间的一方白色卡片,但显然不会有人知道它是用来表达什么的。

二月书单

02月 2nd, 2012  |  Published in 书单

《霍姆斯读本:论文与公共演讲选集》(上海三联)、霍姆斯的《普通法》(中国政法大学)、《爱德华-怀特的《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律与本我》(法律精装)、《16-20世纪入华天主教传教士列传》(广西师大精装大开本)、皮埃尔-布尔迪厄的《男性统治》(中国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小精装本)、乔恩-萨维奇的《青春无羁:狂飙时代的社会运动(1875-1945)》(吉林)、理查德-A-波斯纳的《公共知识分子:衰落之研究》《法律与文学》《性与理性》《衰老与老龄》《法理学问题》《法律理论的前沿》《法律、实用主义与民瑞脑消金兽主》《联邦法院:挑战与改革》(中国政法大学)、《论剽窃》《资本主义的失败》《法官如何思考》(北大)、《卡多佐:声望的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北大)、本杰明-卡多佐的《司佳节又重阳法过程的性质》(商务)

《陈康:论希腊哲学》(商务)、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北大)、田浩的《功利主义儒家:陈亮对朱熹的挑战》(江苏人民)、郭良均的《经集:巴利语佛教经典》(中国社会科学)、晁福林的《春秋战国的社会变迁》(商务两卷本)、《舞论:王克芬古代乐舞论集》(甘肃教育)

布莱希特的《高加索灰阑记》《三毛钱歌剧》《伽利略传》(上译)、波德莱尔的《哲学的艺术》、波伏瓦的《人都是要死的》(上译)、盖福特的《蓝围巾男人:为卢西安-弗洛伊德做模特》(上海美术精装本)、《平家物语》(上译新译本精装)、《雨果绘画》(人民文学精装本)

鲁毅赠书:A-阿尔瓦雷斯的《贝克特》(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8月初版)

气息

01月 31st, 2012  |  Published in 作品

……要是你在此起彼落的鞭炮声里听见了布谷鸟的叫声,而且即刻就辨别出那种比煮熟的栗子的甘软还要滑润些的口感,那么即使你还没有透过窗帘看到很丰富的天光,也不会影响你惬意地把初春黎明的那种清静从无际的喧哗里一丝丝梳理出来,然后编织成明净蔚蓝的锦缎铺展在脸上方的空中。没有什么能将它变回散乱无序的丝缕。就算你爬起来一头扎入白昼,被种种声响景象包裹缠绕起来,就算你随即又陷入寒意粘肤的夜晚被黑暗不断覆盖,它也不会有任何改变。而做到这一点其实不需要有什么魔法,只需要你的那口气息在寂静的世界里温暖而缓慢地回旋。有些影子还在那里,要等阳光透射进来才会稀释消失,就仿佛留下的是水泥地上的几行清水写的字,挥发为无形的气息,被你吸入梦境。凌晨三点钟的暖风在金黄的昆虫体内膨胀,随后变成微小的风暴,卷起那无数最细微的尘埃混合着几缕烟雾缭绕片刻就变成了透明的蚂蚁,它们轻巧地落到你的指尖上,随着指尖的起落它们纷纷来到沉寂的玻璃上,以尖锐的嘴留下一些微妙的痕迹,凉丝丝的,凝结后就再也不会脱落。而你已理解了它们的意图,这些天赋的信使啊,让你的夹着烟卷的手指不经意地颤抖了一下,让那废墟里又一次吐露出灼热的火红。

《墓地》

01月 29th, 2012  |  Published in 作品

 

墓地

 

赵松

 

……他四十三岁时,忽然悟了,变得话少,嘴严了。平时走路也颇有几分从容淡定的意思。没多久,就当上了部门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又过了几年,等那帮老的一退,他就成了单位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后面的事也是顺风顺水。大家都觉得他是运气好,不是一般的好。也就是因为他没什么明显缺点吧。不管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在意,也不回应。你找他说事,他就听着,可听个半天,也不会说什么。最后等你说累了,说腻了,也就算了。他始终态度温和,没有丝毫烦的意思。

过了五十岁,他女儿也到国外读书去了。没多久,老婆去世了。然后就是几个单位合并重组。他也没去争什么,就要了个清闲位子,过平静日子。后来因为一个重要的项目出了事,单位里的几个领佳节又重阳导都有干系,被撤的撤,调的调,结果是他成了一把手。上面领佳节又重阳导找他谈话,语重心长地嘱咐,我只要你给我看好这摊子,别再出事儿,稳稳当当给我看三年,就是你功德一件。他点了点头,别的没再多说。很多人给他介绍女人,想让他续上,都被他婉谢了。以至于大家都觉得,这位爷是个真没欲望的人啊。都想不明白,他坐这么个好位置,干什么用呢?他这么一个精力充沛、不显老态的人,生活极有规律的人,在这么一个花花世界里,如此这般单调地活着,大概是有什么不为人道的毛病吧。

后来,他喜欢上了考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去一次,但只在国内转。有次在南京碰上了一位高中时的老同学,就知道了好多位老同学的联系方式。发现同学最多的地方,是深圳。他就去了。找了当地最好的饭店,把十来位老同学都请来了。大家互相辩论了半天,才逐个对上了号。人人都老了,但都觉得他没见老。他有点惭愧,因为看到大家确实都老了。尤其是女同学,都老得不成样子。他最见不得女人的变老。一大桌子人把酒言欢,他的话也还是少。但因为大家都比较兴奋,也就显不出什么。只是他觉得,一群老年人的兴奋状,未免有点闹哄哄的感觉。人人都想尽可能地讲完自己的历史,人人又都没有足够的耐心听,结果就只有一些片断。他破例喝起了酒,是白酒。

最后一位出现的老同学,是大家快要吃完的时候才赶到的。她就是他们当年的校花,刚从香港开车过来。她的出现,衬托得所有人都显老了。她看上去像四十来岁,还是那么的瘦,白净,眼睛黑黑的……跟当年不同的是,她现在画了浓妆。他旁边有个女同学低声对他说,她是整过容的。他点了点头。她的故事,是最多的。三十岁离婚去美国读书,然后到英国发展,嫁了个香港富翁,落户到了香港。后来跟富翁离了,自己做生意,各种各样的生意,以至于没人能说得清她究竟做什么生意。不管怎么说吧,她还是那么的漂亮。在他们中间,她就像夏末废墟上一棵老柳树,仍有依依的风姿。知道他的行程很宽松,她就主动要求带他去香港玩两天。众人都觉得是好主意。他也挺高兴的。就多喝了几杯。她开车带他进入香港的时候,已是午夜了。他摇下玻璃,让风吹吹脸,才感觉清醒了一些。

他看着她的侧面,她开车的样子很是从容。他想起当年她当领唱的事,她笑着说,我现在唱歌也不错啊。在车子驶入她家所在的那个街道之前,她随口唱了首当年唱过的老歌,梅花。好,他听完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她家是个老式别墅,里面有很多房间。客房在一楼,她住楼上。他忽然觉得有些累,差不多躺下就睡着了。次日中午,吃过饭,她就开车带他去四处转,一直到晚上才回来。次日她早早就出去忙生意的事了。他自己呆在家里看电视。第三天晚上,她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还有一大捧鲜花。说是要好好跟他喝喝酒。白酒。他说好,那就再破一次例吧。酒过三巡,他有些晕,心情很好。她坐到他旁边,拿起他的左手,仔细看了看。你信不信命?他想了想,摇了摇头。她微然一笑,说,你这个人呢,福分是有的,而且不薄,不用怎么努力,该有的就都有了,但是呢,你是孤独的命相,六亲离散,骨肉难聚,没法跟你分享福分……你会长寿,还有二十五年至少。而且啊,晚年还会有喜事,三年内。后来,她离开了一下,然后又重新坐回到他的对面。他靠着椅背,左手握着右手,放在并拢的膝盖上,觉得心里暖暖的。他觉得自己可能是醉了。

她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干净之后,回房拿来一叠纸,展了一看,是香港的地图。她掏出口红,指点着上面,告诉他哪里是最繁华的地段,哪里是最贵的地块,那里是海……那里有一个小岛,是人工的。上面有个养老院,旁边是个老年人俱乐部。她随手又取了瓶红酒,每人倒了一点,他喝了,感觉涩涩的。她说在那个东南角,是新开辟的墓园,她在那里买了两块墓地,一个是给自己留的,另一个原本是给前夫留的……风水特别好,是岛上的一个小高地,正好面对着海……明天我们可以去那里看看,是个很舒服的地方……跟瓦雷里的《海滨墓园》写的感觉非常相似。他不知道瓦雷里是谁。他含糊地听她低声念出的几句话里有一句是“多好的酬劳啊”,眼睛就忽然有些模糊。后来她很认真地看着他,说是这块墓地,我想给你。他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她拿来合同,他就签了。

几天后他飞回了家,然后就生了场病。持续低烧,找不到原因。在医院呆了一周才出来。回来就收到了她快递过来的合同文本。后来他们偶尔会互发个短信,彼此问候一下。还通过一次电话,是午夜里,她从多伦多打来的。聊了几分钟,她的声音很温柔。说她最近参加了一个唱诗班。她还说到他的手,那么软,难得。跟那些老同学,他又聚过几次,她都没来,正在国外忙生意。有人神秘兮兮地问他,知不知道她移民加拿大了?他不知道。那人接着又问,知不知道咱们同学里最迷恋她的人是谁?他出神地想着,想不出来。那人就说了个名字。不是上周过世的那位老兄么?正是。那人说这位老兄临终前还想见她一面呢,但也是没见着……不过还好,她把自己的墓地转给他了,就在香港的一个小岛上,据说是块好地方。

2012年元月28日

《朋友们》

01月 26th, 2012  |  Published in 作品

 

朋友们

 
 
 

 

……五个人来到河边的那个小镇上,住在一幢古老的小楼里。小楼临河而筑,主体是木质结构,辅以青石楼基和薄砖墙壁;外有回廊,每扇门窗皆有镂空木格,乌瓦斜顶,有飞檐;楼内有天井,正方形,四周也有回廊,在这样的清冷冬天里,午时阳光会照射到回廊的西侧南面的一半,适合坐在那里晒太阳。自从半年前做过一次古旧家具展之后,这里再也没有新的活动。那些家具还在楼下陈列着,晚上看去,不管是有灯无灯,都会觉得有几分诡异,让你觉得不好多看,以免有什么气息从里面透出来,惹得不能心安。但真正让人不安心的,其实还是要属楼上靠近天井那里搁着的那顶木制轿子。据说它是专门用来接新娘的婚轿,从里到外都是木质的,做工特别精致,四面都是镂花格子,怎么看都觉得里面仿佛有人坐着,在往外面看。再加上楼里悬挂的都是红灯笼,红光漫溢的,让人易生幻想。

外面天寒风紧,坐在这临河的厅里,尽管开着空调,也还是觉得寒气浮动,让人觉得不自在。几个人喝着热茶,聊着乱七八糟的故人往事,也不能增添半分暖意。过了午夜,对面的那些小楼里已看不到几点灯光了,河面也是漆黑成片,除了我们这里透射过去的几簇暗红灯影,其余地方只有重重叠叠的黑里透黑。虽然是多时未见的老友重聚,但言语间总觉得有些陌生的感觉,要努力把话说下去,才不会忽然的空落。于是大家就努力想着话题,让聊天能够比较自然地继续下去。后来一位山东仁兄回房取来两瓶白酒,还有几包花生米,大家吃喝起来,似乎才多了些生气。他说房间里比这里还要冷呢,床上都透着寒气,根本不能睡觉。这个他确实说得没错,因为房间里备得还是夏天的被褥,哪里当得这样的冷。我们干脆就聊到天亮吧,他提议道。

聊什么呢?以往最容易来兴致的鬼故事,或者灵异故事,早都聊完了,都没了新内容。还是回到现实里,聊聊最常见的却又最容易被忽略的或者说回避的话题吧,比如说朋友。按照山东朋友的提议,我们先各说一位已不在人世的朋友。因为这样的朋友,才可以算是永远的朋友,不会再有变化了。分别讲完之后发现,这五位已故的朋友,都是五年内离世的,两位是自杀而死,两位是死于心肌梗塞,另一位是死于酒后车祸,自己把车子开到了河里。他们的共同点是活着的时候对朋友都够义气,死的时候都没有时间跟朋友们做最后的道别,而且年纪都在四十岁左右,都不是贪生怕死的人。自杀的,有一位特别喜欢养金鱼,另一位则爱养蜥蜴。死于心梗的那两位都朋友众多,手眼通天,没有办不成的事,各自都有过不少女人,自封长乐侯。而把车子开到河里去的那位,则最受不了一成不变的生活状态。讲完他们的事,大家就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就共同为他们喝一杯酒,算是纪念。

我们抽了很多烟,让空气都变得有些刺眼。有人提议再各讲一位行迹奇怪的朋友。阳江的鲁兄讲的是北方的一位喜欢上舞女的朋友,此人四十未婚,只有过一次恋爱,还是暗恋嫂子。后来认识了个在那种地方上班的舞女,样子跟脾气都特别像他嫂子,他就爱上了她,也爱上了她的两个小孩,男孩两岁,女孩三岁。他把辛苦挣来的钱多数给了她。还为了她动过几次刀子,捅伤了人。后来为了证明自己感情是纯粹的,他还去试图抢劫储蓄所,但失败了,被迫隐姓埋名逃亡在外,一逃就是三年。他避过风头回去的当天,就见到了那个女人。她领着他去理发,买了新衣服,吃了顿丰盛的晚餐,然后就消失了。说是去了韩国。他还在等她回来,在那个北方城市里做送水工。松江的史兄讲的是一位得了整容癖的朋友,意外发了财之后,前后整过三次容,每两年一次,据说后来连声带都做过手术,变了声音,谁都认不得他了,而实际上他早年的理想是做个私家侦探。山东仁兄讲的是一位女性朋友从妓女转行做了心理咨询师和风水师的故事,他为自己选的墓地都她帮着选定的,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说是足以保证将来三代人的富贵平安。最后讲故事的是河北李兄,他是个书法家,好古琴,喜欢品茶,他讲的是一位执著禅宗的朋友,修行了二十多年,悟出了一个火字诀,认为一切不可开解执迷不悟的人,都可以用火来解开迷障。后来他结识一位四处化缘修庙的僧人,就陪着那位僧人一起化缘,数日就化得几百万善款,然后陪其回庙组织施工队将庙宇修缮一新,完工之日,他放了把大火,将这庙烧了个精光,结果被抓起来判了五年刑,而那个僧人则还是俗。

这五个人里,只有一人善饮,其余几位酒量都有限。我是最先醉倒的。是什么时候倒的,我是完全记不得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已是次日正午。发现自己是睡在房间里的,盖了两床被子,挣扎着坐起来,感觉头很昏沉,怎么都想不起来是谁把自己弄到床上的。屋子里开着空调,但估计也就十一二度的样子,坐了没几分钟,就觉得冷得透心。穿好衣服,起来到各屋看了看,发现都是空的。然后来到大厅里,发现桌面都收拾干净了,连酒瓶都不在了。开了门,到在外面的回廊上,看见白亮的阳光在河面上动荡着,但风还是很冷的。河面上有些小船在慢慢地摇晃着划行。我努力地回想着醉倒前的场景,同时注意辨别区分之后直到醒来前着混乱的梦境。想来想去的,总算想起了一点内容,是鲁兄的有些低沉懒散的声音,大意是在说,朋友么,也就是逐渐会脱落的东西,是你的时间里没法补上的黑洞,是……越来越寂静的……不同的形状不规则的空间里的镜子碎片,供你拿来照见……也让你产生幻觉,以为自己是不会脱落的……。期间还有声音说,要是没有话题,没有要说的事,或者说要是没了说的冲动,那还不如不聚了的好……等等。但说实话,我真的没法确定这些话究竟是不是他们真的说过的,因为也很有可能是我那些乱糟糟的梦境里的。这时候,外面传过来一阵喧哗声,似乎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来到回廊上,发现下面的一条小船上,他们几个从篷里伸出头来仰望着我,他们的牙齿在阳光里显得很白,嘴里都冒着哈气。我本来还有些恍惚地以为他们都已不辞而别了呢,不过今天分开后,下次再见面,确实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的事了。

                                                   2012年元月26日

《玫瑰香》

01月 26th, 2012  |  Published in 作品

 

玫瑰香

 

……老妈洗了一小盆葡萄,放到桌子上。是刚从街边的一乡下人的水果摊那里买的。说是玫瑰香。这种葡萄颗粒小巧,初看色如琥珀,细看则是淡红里渗透着微绿,那香甜味儿也确实是浓郁的,若是颗粒再大一点点,可能就近于腻了,要是再小一点,那味道恐怕就又嫌不足。这是我小时候就喜欢吃的葡萄,只是样子和味道早都忘了,就记得个名。从小到大,吃过的葡萄总有个十多种了吧,但要说起来,脑子里最先浮出的名字,还是龙晴和玫瑰香。

 小时候我们家院子里的那个葡萄架几乎占了一半的空间,夏天里总是遮天蔽日的好荫凉所在。其中有龙晴三株,玫瑰香一棵。后者据说来之不易,是奶奶从一位山东老乡家里弄到的苗,给了人家两袋白糖和一斤上好的旱烟。龙晴产量多,秋天里多会送给邻居亲友,玫瑰香产量少,只用来招待贵客,送给关系最好的亲戚朋友。自家人呢,则是每人只有一串。另外还有三串,是奶奶专门用来供奉狐仙姑的。这位“狐仙姑”有段时间我怀疑就是八仙里的那个何仙姑,可能是因为方言的关系,被奶奶叫成了狐仙姑。但后来跟奶奶反复核实之后,才知道此狐仙姑并不是彼何仙姑,而是奶奶老家乡下人喜欢供奉的一种仙,顾名思义,自然是狐狸修佳节又重阳炼成的,但要远比通常说的狐狸精高级得多。据说她还特地请狐仙姑做了我父亲的师傅,不知道这是怎么达成的,只知道父亲三岁左右的时候体弱多病,自从请了狐仙姑做师傅,身体就慢慢好了起来。奶奶最喜欢吃葡萄,所以供奉给狐仙姑的水果当然首选葡萄,而且是精心挑出来的最好的。那时我偶尔会忍不住趁奶奶不在时,偷偷从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摘几颗吃。被奶奶发现当然要被视为大不敬,免不了一顿训斥,然后还要听她对那狐仙姑念叨一番,以求得原谅。后来我一般只会在实在忍不住手痒时才去摘一颗。因为在我的感觉里,那位狐仙姑还是比较好说话的,并不是那种凡事皆不可通融的神灵。

就是这样一种特别的葡萄,我却在很多年后完全忘了它的样子和味道。现在这样慢慢地吃着它,仔细看着它,才渐渐恢复起一些零散的记忆,可总的来说,还是有了很多隔世之感。它的香甜,其实是有些过于浓郁了,吃到十几颗,就会觉得口舌间开始粘滞了许多化不开的甜腻,要过一会儿再吃,才会缓解。奶奶是十二年前去世的,她生前最喜欢吃的已不是葡萄了,因为我妈也很喜欢吃葡萄,所以她就改吃苹果。她吃苹果的时候喜欢用匙刮着吃,因为她的那口假牙不能用力。到了最后那一年里,她对所有的水果都失去了兴趣。

老妈喜欢把葡萄摘成一颗颗的然后再洗净了吃。而奶奶则只喜欢用水龙头把成串的葡萄反复冲洗干净,然后拿了一串摘着吃。很多年了,老妈一直避免在谈话间提及奶奶。但这回在赞叹玫瑰香的味道的时候,她出人意料地又很自然的就说到了奶奶,不过也只有那么一句:你奶那时候就特别喜欢吃玫瑰香……。我当时没有接她的话,主要是不知道从哪里说起,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真要说起来,话就长了,而且未必是她愿意听到的。

我一直以为,玫瑰香现在可能是比较稀少的品种了,甚至很有可能没有多少地方在种植它了。现在又意外地吃到,不免就有了些物是人非的感慨。毕竟平时在水果店或者超市里几乎很少能碰到玫瑰香,也没怎么听人说起过它。觉得它可能早已是被淘汰的品种。于是就顺手到网上搜了一下,结果发现自己的想法也还是缺乏依据的,或者说只是一种错觉。“玫瑰香葡萄,也叫麝香葡萄(Muscat),欧亚种,也有译为莫斯佳、汉堡麝香、穆斯卡特、慕斯卡、麝香马斯卡特等。这是个古老的品种,据说是1860年英国人斯诺用亚历山大黑罕杂交而成,是世界上著名的鲜食、酿酒、制汁的兼用品种,种植分布很广,尤以欧洲为最。1871年,美国传教士倪氏将Muscat引入烟台。1892年又有人从西欧引入此种。后来成为我国分布最广的品种之一,有一套较完整的栽培管理技术,同时也是国内的一种著名的酿酒葡萄。”

诗四首

01月 18th, 2012  |  Published in 作品

 

 

黎明

 
我梦见手指间长出新的手指,唉
这种生长真令人绝望,我只好把它们
藏到枕木下面,那里似乎有枯草
在沉闷缓慢地燃着,没有灼痛的感觉,
也没有火车到来,只有那两个人
在谈论未来的温暖,我什么都不能看
因为我的颈部也在发着芽,它们
鼓起粗糙的皮肤,像草里埋着石子,
其它的地方也是这样,可我不能
把脑袋藏到铁轨下面,我只能听着,
他们俯首贴耳,头发挨着头发,
“要是拥抱,会怎样呢?那样
会很危险,可你一点都不怕……?”
我的手已不能动了,那么多的手指头
簇拥在一起,不再理我,我只好
在黑暗里睁着眼睛,想想一生只有
那么一段时间,还有那些饱满的姑娘们
离场时寂静的脸。后来有一个人,
走过来,为我修剪头发,从黎明的
微光里挤出几滴柠檬的汁,涂抹
在那些枯短的灰白发根上面……

 

 
它白天吃过粮,就躲到楼顶的空调边
吹着暖风,做它的白日梦,它不会
梦见你们,带着微薄的酒意各自回家,
也不会梦见温柔的手,习惯地深入
它的毛丛里,就像在出神地说着什么,
晚上它也没回去,独自在空寂的
广场里踮着脚尖走路,仿佛怕踩乱
地面上那些明亮金黄的光线,它们在
粘着它的脚,而它并不想抖落它们,
它躬起腰,忽然停在了那里,刚好在
那些人形雕塑的暗影里,你觉得
它怕的是寂寞,而不是那些结冰的
沙子,不是那个喜欢尖声唱歌的孩子,
也不是那家陌生人,它在外面跑了
很久,才重新回到你们面前,疲惫地
钻进那个塑料壳的窝里,不再去想
你们明天究竟会把它交给什么样的人。

 

蜗牛

 

 没有关系,它早就认识你,
你从走廊里转身出来的时候
它还在睡着,像个蜗牛。
可他们都不认识你,他们在等,
有的是时间。下过雨之后
你就脱下雨衣,坐在那里看着,
那只蜗牛正在重新滑动,
它没有手,也没有足,只有光泽
从身体里慢慢流露到你手上,
它的触角间没有雾,也没有风。
然后它醒了,带着露珠,
以你熟悉的方式,爬上了树顶,
而那棵树正在缓缓地倒下。

 

 

朋友们

 

跟那些度日如年的人不同,
他们喜欢缓慢,而这种
感情,本身就是对世界的
颠倒成像,作为沉淀
之物,他们的路线通往
陌生的归宿,而孩子们总是
令人震惊,像镜子似的
照见开始变形的面孔……

2012年1月18日